第四章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於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乾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於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

    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

    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於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

    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於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於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

    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乾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於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

    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姊姊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於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於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徵神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夥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夥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夥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

    姊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於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高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高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高不高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说不定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本没有实际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还比不上一头龙,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

    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高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於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於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於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

    常低,阳光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了,可是,如果能够找到鬼怪们秘藏的珍宝,应该价值不斐吧……鬼怪们知道一些线索的……”

    好像有一些很有趣的情报,我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的大叔抢在我前头,一把就推开了门。

    “金老头,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还在用那什么找不到的鬼秘宝,来骗凯子驱妖啊?”

    我们跟着大叔进去,门内有着五十余人,分成两边。一边是那三名见习神官,还有七名作着剑士打扮的人,其中两个女的手中持长枪,看来还是骑士之类的,除了魔法师之外,一个冒险团体的标准配员,好像都到齐了。

    另外一边,是四十多名村民,为首的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长长的胡须,看来老大岁数了,听见茅延安的声音,抬头转望过来。他身边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正自哄弄怀中婴儿的少妇。

    “茅、茅先生……”

    被称为金老头的老者面露喜色,过来与茅延安亲切地拥抱。看来就像大叔自己说的,他和这里几家旅店主人都很熟,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郡群见习神官集团,对於我们的突然出现与打岔,显得相当不悦,可是似乎被他身上的行头与打扮所慑,又看到紫罗兰跟着进来,一时间也不敢贸然发难。

    坦白说,单是看打扮,大叔这一身武者扮相,瞧来还真是有高手气派,特别是他轻松扛在肩上的那柄“重”剑,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谁都会以为他的实力惊人。

    “雾谷村的老朋友们,你们不用怕,我这次回来,带了一流的魔导师回来,一定能够帮上你们的忙。”

    仿佛有意对那群见习神官们夸耀,茅延安拉过一张椅子,金刀大马地坐下,狂妄地瞪着那群人。如果要摆足气势,大叔本来应该把剑往地上一,或是劈向桌子,制造点实际破坏立威,不过这柄黑沉沉的大剑既然是摺纸而成,这种穿帮的事当然不能做。

    茅延安朝我使了使眼色,要我站出一步。箭出头鸟,我当然不会傻到听他使唤,自找麻烦。

    站在村民的立场,能够帮助防卫的力量是越多越好,结果双方很快就有了结论。

    由於当年那位慈航静殿的高僧,曾经留下了某种结界,让鬼物只能每年群众现身一次,所以目前还不用担心受到攻击,但这情形治标不治本,村民们希望,能请来强大的魔导师或神官,一次将这些鬼物消灭;或者,能够找到鬼物们所寻找的秘宝,解决问题的核心。

    姑且不论消灭鬼物,但是寻找秘宝这一点,却是大家有志一同,於是在金老头的安排下,众人都住进了他的旅店。

    旅店方面乱七八槽,看来可能好多年没人住宿了,我们将就着住下,才正筹谋该怎么从那几个见习神官身上,套出一点情报,就有人来访了。

    这个名叫金汉良的汉子,是店主人金老头的儿子,动作勤快地扫着桌上尘埃,向我们介绍他的妻子与数个月大的女儿。

    “茅老师,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们有好几年没有见面啦,家父和我一直在期盼您归来……”

    “阿金,我茅延安是个守信的人,这几年里头,我在外帮你们寻找有用的帮手,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茅延安吹牛不用本钱,一开口就把我和阿雪给牵扯进去,但他和这里人的交情,也确实有帮助,很快就让我们进入状况,多了解事态。

    鬼物的出现,金汉良已经忘记是哪一年的旧事了,只知道在大雾出现的隔年,鬼物会聚集成群,骚扰地方,要求村民们把偷藏起来的秘宝,归还给他们。这件事闹了奸长一段时间,后来慈航静殿有一位高僧来此,与鬼物沟通,然而,这些鬼物没什么记忆可言,不但说不出是谁拿走了秘宝,就连秘宝究竟是什么都说不清楚。

    慈悲的高僧,认为即使强行驱除鬼物,在本问题没解除的情形下,累积的怨气,仍会从附近地区召来新的怨魂,届时危害更大,於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和鬼物们立下约定,明年一定把秘宝归还,要求鬼物们先行归去,也因此,该年并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那位大师,和鬼物们立下了字据,上头写着将在第二年归还秘宝。”金汉良道:

    “但是,在第二年的那个字样,还有立据日期的地方,大师留下了空间,我们可以在字据上变动花样,把约定的日期不断延后。”

    结果每年鬼物造访时,只要亮出字据,说还没到约定的时限,暴躁的鬼物们就会离去,尽管还会拆几间房子,喧闹一番,但至少不会伤害人命。

    “大体上就是这样,字据分成两份,鬼物手中保有一份,我们也保有一份,每年在鬼物来临之前,两份都要改过来。”

    金汉良道:“可是每年鬼物都来骚扰一次,村民们还是很不安,留下来的人,都生活得很忧郁,我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我有点好奇,鬼物会来骚扰,那你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搬家不就成了吗?外头的世界那么大,何必拘泥於这个小山村?”

    被我这一问,金汉良与他妻子抬起头来,目光中满是茫然,道:“是啊……为什么不搬走呢?可是,这是我们祖先辛苦开垦,留下来的地方,我们……人们怎么可以丢下祖产呢?”

    最怕听到的回答就是这种,标准的村夫村妇,一辈子被祖产束缚,祖先留下的东西,非但没给他们好处,反而成了最大的包袱。我摇摇头,大叔却抢先我一步说话。

    “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这次可是找到了厉害的帮手喔。”茅延安说着,伸手往后一拉,却不是扯我,而是把阿雪扯了过去。

    事情忽然掉到头上,阿雪显得很吃惊,但是“咦”的一声还没出口,茅延安已经抢先介绍,大声道:“别被外表骗了,你面前的这位女士,可是阿里布达王国历史上最强魔导师的传人啊。”

    “哦?怎么阿里布达出过强力魔导师,我却从来不知道呢?大叔,那请你告诉我那位魔导师的大名是什么?”

    “小子你真是孤陋寡闻啊,那位魔导师就是……干豆腐。”

    “干、干豆腐?”

    还以为大叔会扯些什么夸张的名字,想不到却冒出了这么一个怪名,一时间,每个人都一脸怪怪的望向他。

    “怎么?不要告诉我你们没听过干豆腐的鼎鼎大名,他是近五百年内最杰出的法师之一。”茅延安滔滔不绝地说道:“他早年在峡道上与黑暗炎魔决斗,坠落深谷之后复出,披上一件神奇白袍,改头换面,变成了真。干豆腐,从此威风八面,斩妖除魔,再也没碰过对手,这么伟大的法师,你们不知道吗?”

    “喂,等一等……大叔,你说的那个人,我有一点印象,但是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吧?”我迟疑道:“好像是叫……甘道夫吧?”

    “啊!对,就是那一碗,就是那一碗干豆腐!”被我纠正,茅延安一点愧疚的表情都没有,高兴地拍掌大笑。

    “可以了,闭嘴去干你的豆腐吧。”

    我懊恼之至,看着这个手舞足蹈的摇滚大侠,觉得这次真是来错了地方。

    “不管如何,我诚恳地拜托几位,希望你们能够协助我们。”金汉良爱怜地看着身旁默默不语的妻子,缓缓道:“今年,我有女儿了,我希望她能够不受骚扰地成长,这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听了没什么感觉,因为他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我们会有什么好处,不过阿雪在旁边听得泪眼汪汪,还想靠近点去瞧瞧小婴儿,一脸慷慨激昂的样子,我就知道事情不好。

    所以,有时候,我宁愿把紫罗兰的脑子,装进阿雪的头壳里……

    如果不是因为大雾挡路,其实我并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这里,但不仅阿雪弄不清楚状况,连大叔都在推波助澜,拍担保。

    “大家不用担心,以我爷爷的名字发誓,我们一定会找出事实的真相。”

    “喂?大叔,你爷爷是何方神圣?”

    “啊?我也不知道,有人说好像是个人走到哪里,凶杀案就到哪里的伟大侦探。”

    “狗屎,你连你爷爷是谁都不知道,这里的事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拿他发誓?”

    “嘿嘿,贤侄你太嫩啦,这是这一行的行规,自从七百年前的金田一大侦探变成不朽神话后,每一个侦探在开始侦查之前,都要用自己爷爷名字发誓的。”

    “……”

    在村子里待了几天,村中大雾依旧浓厚,外头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们三人一兽可说是被困於此地,要是因此耽误了回国的日期,国王陛下的脸色肯定不会好看

    到哪去,到时候就算有什么褒奖,也会变成贬官了。

    调查秘宝位置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进展。我甚至把所有村民找来,一个一个地毯式侦询地问过了,但每个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於当年情形的回忆,既模糊又混乱。

    更糟糕的足,在我与他们的对话中,明显地感觉出来,这个村子、这村子里头的所有人,欠缺一种想要突破逆境的昂扬生气,无分男女老少,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眼神茫然空洞,问几句话就失了神,看来困居在村子里多年,这些人的神状态已经不太正常了。

    雾谷村的村民古里古怪,但另外一批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那群见习神官集团,在村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珍宝,连一瓦一梁都不放过。单看他们的动作,确实还满有娱乐价值,让我充分见识到人类的想像力,多么荒唐的地方都会想到去找。

    大雾中看不清楚对方身影,还算相安无事,但偶尔他们与我们近距离对面,相互看不顺眼的两帮人,就难免言语冲突,只差没有动起手来。

    相较之下,对於净念禅会的调查,大叔就颇有进展。透过攀谈与询问,大叔问到了一些讯息。

    净念禅会,似乎是慈航静殿内部组成的一个同修会,这样的小团体本来有不少,但净念禅会的一些主张,与慈航静殿本身冲突,并且快速吸收新进成员。

    当前大地上的宗教、神官系统,都由慈航静殿所掌握,这样跨国而存在的庞大组织,自然不为诸国所喜,但慈航静殿从不干预各国政事,顶多只是在庞大天灾发生时,跨国运送物资救灾,因此而广受好评。

    但慈航静殿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某些国家,因为暴君或是暴政,人民正处於痛苦之中,慈航静殿明明有着统合诸国,推翻其暴虐政权的力量,却困囿於自身主张,只能消极地救灾,不能积极地解决问题源,所以倡议改革,让光之神更直接强势地介入各国政局。

    这样的声音,以净念禅会为主,甚得年轻子弟的拥戴与支持,扩展极为迅速,在光之神中势力越来越大,最近更私下招兵买马,似乎要有什么大动作。

    “这么说,你们之所以要加入净念禅会,是因为想要救世吗?”

    “这当然是基本目的,不过……还有一个世俗一点的理由,听说禅会的会长,就是

    如今神最当权的高僧,只是为了不引起注意,才组织禅会。我们这些低辈子弟,又不是贵族,又没有背景,如果循正常管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升到高位,但如果加入禅会,与高僧们同一阵线,很快就升迁有望啊。”

    听起来满有道理的,很像是某种老鼠会的直销方案,不过,这番话倒是与那天娜塔莎的话吻合,她也是说,慈航静殿的高僧在幕后策动南蛮之战,人物还直指当今光之神的掌门心禅大师,看来慈航静殿这个大派,幕后果然大有问题。

    但令人不满的,是茅延安的套话技巧。之所以能这么快突破那夥人的心防,问出秘密情报,主要是因为我们到这村子的隔日起,大叔就整顿仪容,梳好头发抱起琴,找那群人中的两名少女,一起唱歌、吟诗。几首恭维她们相貌的四行诗、几个自编的花环、几张特别修饰的人像画,就把人家哄上手了。

    摇滚明星的魅力果然非同凡响,随着人像画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大叔套到的情报也越来越多,像刚刚问到的几句话,据说是大叔躺在床上,一手抱一个裸女,笑兮兮,这样子问出来的。

    “大叔,你真行啊,用这样的方法问话,人财两得,真是恭喜你啦。”

    “唉,有什么办法,为了任务与大局,我即使不愿意,也不得不忍泪牺牲啊。”

    一个人无耻起来,也没什么话说不出来了,看他这么得意洋洋的样子,真想让紫罗兰扑上去,把他的狗头一口咬掉。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距离起雾已经没有多少天了,金氏夫妇的愁眉着脸,看得连阿雪也叹起气来。这两天附近山区的气明显地转浓,照时间算来,鬼怪群也快要出现了。

    虽然只要拿出字据,骗骗鬼怪,就可以如往常那样地解决,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这个人一向不会主动往危险的地方跑,如果明天再没有进展,我打算先离开雾谷村,省得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算盘打得不错,但事情却没有如我预期地进展。就在这天傍晚,我正在和阿雪调情,紫罗兰趴在屋子角落睡觉,忽然外头闹了起来,我们抢出去一看,只见那几名见习神官嚎叫着跑回村子,人人被头散发,满脸是血,身上的伤痕明显是闹出了事。

    他们还拖着几具尸体回来,看样子还是残尸碎块,不难想像战斗的惨烈。灰蒙蒙的浓雾多了一层血腥气味,空气中的冷感觉急遽加重,莫名的哭啸声渐渐清晰,回

    绕着雾谷村震响,给予人不祥的感觉。

    诡异的情形,似乎诉说着同样的一个讯息,我心叫不妙,才刚想要招呼阿雪,预备逃跑,一声绝望的呼叫,已经从村口响了过来。

    “鬼……鬼来了!”

    整个情形的发展,相当复杂,不过,那群见习神官除了在村内翻箱倒柜之外,似乎也把他们的搜寻范围扩展到村外。

    由於没怎么花时间与村民接触,所以他们得到的情报不是很齐全,只晓得村子是靠着高僧的结界,暂时保住了平安,而他们在搜寻时,意外地发现了奇妙的气息,光明魔法的感应,引导他们发现了一张残破的符纸。

    彼此所学出於同源,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是由於封印的残破不全,导致鬼物能够突破封锁出现,如果在旧有封印之上,另外覆盖上新的封印,那就可以把鬼物完全镇压,永除后患。

    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不自量力的后果,实在是很严重,在他们撕毁旧封印,还没来得及重新施咒的瞬间,异变就发生了。

    与人类相约的契约被撕毁了,感应到这一点的鬼物群,自沉睡中觉醒,由附近的山林中迅速地群众过来,发出尖锐的鸣啸,朝附近的生者扑杀过去,首当其冲的牺牲者,就是那群破坏契约的人们了。

    在过去的修业里,他们多少都曾经跟随慈航静殿的僧侣,进行驱魔、净灵的工作,对於死灵应该是早就看习惯了。可是,在导师的庇护下见习,与独力承受鬼物们的攻击,这是完全不同的事。

    用没有接受过祝福、祈祷的兵器,去斩急虚体的鬼物,那本没有效果;而三名见习神官唱颂咒语的速度,也全然跟不上鬼物的进攻,特别是在颤抖声音说出的情形下,被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几乎只是才一接触,在尖啸中成形的鬼物群,就用锋锐的爪子,撕杀了两名剑士。

    生物死后变成鬼,并不一定会保有生前的记忆与灵识,很多时候,只会浑浑噩噩,沦为只懂得追逐生人气息的邪物。最富含生人气的东西,就是刚撕下的血与,所以幽魂的攻击都是据这个模式来行动,理所当然,看在人类的眼里,那种残肢碎尸,就是一种足以令人战意崩溃的恐怖。

    仅余的生还者,发疯似的朝村子里奔逃,一路上大呼大叫,后头跟着一群嗜血如狂的鬼物,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及时跑回村子,得到庇护,恐怕即使逃脱,也全都变成一堆疯子。

    村子似乎被一层结界所包围,型态上来看应该是光明魔法,但我却感觉不到应有的神圣气息,不过,所有的鬼物都被挡在村子外头,张牙舞爪,变化着可怕的形象,发出悲惨的尖啸,却无法突入进来。

    “好、好险啊,幸好他们进不来。”

    “你神经病啊,大叔,这样子我们也出不去了。”

    我不是黑暗魔法师,但是对於亡灵、鬼物、黑暗魔法的理解,只会比这些见习神官更多。幽灵平时都处於游荡状态,但若是有了一个特别的吸引源,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本能地朝那边移动,现在雾谷村就等若是成了吸引源,整个山区的所有幽魂、邪物,都会朝这边过来,单是现在往外头看,那数量就已经不只是百余道幽魂了。

    “趁着幽魂还没有完全聚合,我们还有机会杀出去,紫罗兰的雷火比骑士刀剑管用得多,现在……”

    我的主张才一提出,就宣告仆街,因为某个多事的中年大叔,回答了笨蛋阿雪的烂问题。

    “什么?我们走了这里会怎么样?大概会被屠村吧,那些怨灵的样子你也看到了,都已经怨成那个样子了,如果突破结界,总不会进来和这里的人拍拍手吃果果吧?”

    就为了这么一番话,阿雪又拉着我,要我留下。我没有办法不答应,因为任何人如果被一双神力手腕勒住脖子哀求,都会立刻妥协的。

    不仅是那群见习神,整个雾谷村的村人,神都处於崩溃边缘。在发现鬼物将村子团团包围住之后,每一个村人都像发了疯一样,抱着头发出哀嚎。

    “鬼、鬼又来了……”

    “鬼又要杀死我们的亲人了,不,不要杀我的儿子啊……”

    “日子还没到啊,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

    眼神涣散,口中淌着唾沫,村人们的意识在听见掹鬼重临那一刻,就宣告溃散了,多年前鬼物第一次出现,袭击村子的那一天,看来造成了很惨重的死伤,让村人们留下深沉的打击。

    第五章

    补给一时间不成问题,但情形却未有因此好转。被数百怨魂包围狂啸,和置身十万敌军之中,究竟哪一种经验比较恐怖,这一点就很难比较了,不过,被迫留在雾谷村的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

    驱魔不属於我们的能力范围,鬼物之所以进不来,那也是因为村子的结界,与我们无关。换言之,在鬼物正式入村来讨秘宝的契约之日前,我们只能这样子乾耗下去。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有一名见习神官带着两名剑亡,不愿意坐在这里等死,试着念咒冲杀出去,才一眨眼功夫,他们三人的身体,就成了像被贪人鱼啃过的残渣。

    在所有村民中,金老头一家还维持着起码的理智,或许是每次都负责和鬼物交涉,次数多了,人也比较镇定一些,还能够协助我们去稳定秩序。

    阿雪的表现有点怪,虽然她平常就傻里傻气,但金家的那个小婴儿似乎很讨她喜欢,结果没事就往那边跑,去逗弄小孩,而且见到我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脸红,逃躲起来,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而所有人当中最显得碍眼的,则是茅延安。大叔好像完全看开了一样,整天就是抱着琴,弹弹唱唱,好像包围在外头的那些鬼物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也不见得在你认为自己会死的时候,就刚好死掉,也常常会死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啊,这样才有意思……”

    有意思才怪,我敢打赌,大叔一定偷偷瞒着我们什么,很有可能就是当鬼物突破

    结界冲杀进来时,逃命的密招,所以我暗中嘱咐紫罗兰,盯死大叔的一举一动,省得被他偷偷开溜出去。

    阿雪的个太过单纯善良,怎比得上大叔狡若老狐,比较起来,我宁愿相信紫罗兰的通人,由它来盯,可收奇兵之效,让茅延安没得提防。在南蛮之行后,这头豹子与我的关系改善不少,暂时是可以维持友好的。

    这个打算还不坏,就在我委托紫罗兰的隔天晚上,当我正要闭眼休息,紫罗兰忽然出现,低声咆哮,要我跟着它出去。

    我的猜想果然没有错,因为在这种所有人都已经睡着的时刻,金老头却和茅延安偷偷地去了一个僻静角落,窃窃私语着。

    为了不想被他们察觉,我不得不谨慎从事,隔着一段距离来偷听,话声模糊,但是大致上还是可以听得见。

    金老头抽着一管旱烟,满足皱纹的老脸上写着不安,看着对面的人说道:“事情……都已经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着个我看得出来,老朋友,你实在应该早点把这些事情忘掉的,记住这些,对你、对你的家人、对整个雾谷村都没有好处啊。”

    茅延安淡淡地说着,语意悠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时候的微笑表情,看在我眼中,除了“险”两字,找不到别的形容词。

    “可是,老茅子,我不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啊……”

    “如果老金你认为这么说就可以改变什么,你大可以把这些话对那些鬼魂说啊,我茅延安烂命一条,无所谓啊。”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都是金老头在反覆担心一件事,大叔则是劝他早点把此事忘记,不能再提、不能再想,否则危及全村。坦白说,有些用词听起来本就是威胁了,从金老头一面说话,一面偷偷望向茅延安的胆怯表情,我可以肯定,大叔当年一定在雾谷村干过什么缺德事,最有可能的是……

    “把……埋在那里,我怕……”

    “住口!我不是要你不可再提了吗?”

    金老头的那一句话,被他藏起了最重要的名词,跟着又被大叔面色严峻地喝断下半截,两人之间的气氛紧绷,相互沉默下来。饶是这样,我也已经能够掌握事态,晓

    得雾谷村的鬼怪秘宝究竟落在谁手里了。

    (好你个茅延安,这笔帐我记下来了……)

    还无法肯定整件事情的真相,但至少最重要的关键已经确认,我拍拍紫罗兰以示奖励,要它紧盯着金老头和大叔,因为这两个人很有可能跑去挖宝。假如鬼物们突破结界,我或许有必要用那件秘宝来换取生存。

    村子周围的结界,似乎不如我们预料得那么坚固,特别是在那张契约被毁后,鬼物群以缓慢,但确实有在推进的速度,逐渐缩小了包围圈。雾中的狰狞形影一刻比一刻更清晰,尖锐的哭嚎声,更是无时不刻在耳边回响。

    也许是错觉,但我常常看到村口的怨魂,变化形象,隐隐约约显出一张嚎哭中的女面孔。极有可能……那就是怨魂聚集起来的源头。

    战斗发生时,紫罗兰是我方目前的最大战力,但阿雪的魔法如果能有点进步,对我们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个女人最近总算有点自觉了,不用我催促,也会主动修习一些基础的入门魔法。

    大叔那边的问题,还是早点让她晓得比较好,虽然阿雪的个质朴纯真,但也不至於在听了话后傻到跑去质问大叔,有个心理准备,也好有一点提防。

    而且,有必要找阿雪谈一谈,这丫头最近两天不知道是不是玩小婴儿玩疯了,常常躲着我,偷偷不知道在做什么。我不敢太低估这丫头的闹事能力,什么事都要盯紧一点。

    说来也是很想叹气,我本身虽然算不上好色如命,但在事上的欲望却足称旺盛,有阿雪这么标致的一个美人儿在旁,紫罗兰又不再碍事,理所当然地是夜夜春宵。

    阿雪相貌既美,身材惹火丰满,肌肤白皙幼嫩,敏感度又好,确实是个很好的床伴,只可惜身上的处子贞咒未破,玉户紧闭不开,结果我就只能在她的肥白臀里销魂。

    我的口味很广,对肛菊没有排斥,不过和阿雪频繁的事加起来,恐怕也破了我之前所有类似经验的总合,有时候想一想,还真是满懊恼的。

    “阿雪,开门,我……”

    话说了出来,但我却不给门里人反应的时间,重重一推,就在里头的惊呼声中强行入门。在可以掌握这女身心的时候,我才不让她保留秘密,一方面是怕她莫名其妙给我惹出麻烦;另一方面,我不想糊里糊涂看见煮熟的鸭子飞到别人嘴里,很多男人就是对自己的女人大过放心,最后死得不明不白。

    仓促破门,就有突袭战的好处,我重重推门而入,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是阿雪坐在被褥凌乱的床上,怀里抱着小婴儿,错愕惊惶地看着我。

    “师……师父。”

    “干什么?这么奇怪的表情?当师父的不可以突袭检查吗?”

    我环目四顾,看不到什么可疑的东西,当然也没有看到不应存在的奸夫,随口问道:“你一个人闷在屋里头作什么?要你练的东西练了没有?”

    “小、小婴儿的母亲说有事要忙,托我帮她带一下孩子,喂孩子吃一点东西。”

    阿雪好像很紧张,我顺着她的视线往桌上一瞥,一个青花磁碗里盛着白色的香浓体,不待我出声询问,阿雪就已经红着脸提出解释。

    “这是……小婴儿的母亲预先留下的,要我在孩子肚子饿的时候,喂给孩子吃。”

    我对婴儿这种生物很厌烦,不想浪费时间去接触,也很不乐见阿雪把神花在这种生物上头。况且,连这婴儿的母亲都懒得照顾,别人在那边多事,真是可笑。

    “哦?喂给孩子的啊?份量不少啊,看不出那个婊……看不出那个女人还满有产量的嘛,嘿,你该不会自己偷喝过了吧?”

    被我问得满面通红,阿雪答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地死命摇头,我不想在这问题上多做僵持,趁着那个女婴已经被哄睡,一时间不会醒来吵人,要阿雪把她放到一边去,正起神,问起她这几天修练的进度。

    “我、我有很专心的在练喔,从最基础的咒语开始……”

    与之前不同,这次阿雪在学习上的配合度很高,她的思虑虽然单纯,但头脑的聪敏却一如昔日,学习起来的进度自然不错,当修为进展到一定程度,能够慢慢引导出深藏於体内的魔力,那时便一日千里,和眼下不可同日而语了。

    只是,看她说得那么兴高采烈,这却让我感觉到异常。无疑她对修练黑魔法没有抗拒,但也应该不至於态度骤变若此,特别是每日修练时必须要以生灵鲜血祭袒的规矩,她没理由不向我抱怨的。

    (说话说这么快,她想隐藏什么?该不会……)

    心念一动,我忽然伸手,将阿雪的右臂抓过,袖子掀高,在灯光下,手腕地方横七竖八的十几道鲜红伤痕登时暴露无遗,一看就知道,是匕首的割痕,最新的一道还尚未结疤,犹自淌着血丝。

    “这是什么东西?”

    “……”

    “大叔和我每天给你的那些**鸭呢?那些是用来给你祭献的贡品啊,你全都没有用吗?”

    虽然没有答话,但从阿雪紧抿着唇,眼中隐然泛着泪光的表情,就足够让我明白一切,当下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恼火之下,就想要一巴掌挥过去。

    提起了手,这一下却打不下去,眼角瞥见了那熟睡於床角的小东西,登时找到迁怒对象,一下重重打下去,但阿雪的动作快上一步,抢先把女婴抱走,让我一掌空击在床板上。

    “师父!”

    哀求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惊恐,我的怒气并未因此消失,但却在稍稍发泄后,有了让头脑冷静的空间,进行几下深呼吸,试着把心情平复过来。

    “你……给我一个不用发脾气的理由。”

    “我……人家不想杀生,也不想牺牲掉什么东西。”

    “你白痴啊!你以为自己现在练的是什么?黑魔法要求的就是牺牲与祭品,你把祭品全部放生,那练个屁东西?当初是你自己选择要练黑魔法的,这么快就反悔了?”

    “我没有后悔,黑魔法是我自己选择要修练的,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想要守护生命。”

    把女婴保护在怀内,阿雪仰起了头,坚持而倔强地说道:“修练的时候要求祭品,但只是要求一定份量的生灵鲜血,并没有说非杀生不可,不需要为了这样就牺牲一条生命啊。”

    受到反驳,刚才的怒气再次急涌上来,我几乎是气急败坏地骂出来。

    “所以你用自己的血代替?神经病,你这么舍不得杀生,平常怎么不看你吃素?就算吃素也一样是杀生,那你从今天开始绝食好了,这样的话,最后除了死你这个大怪之外,就不会有任何生命被牺牲了。”

    “不是这样的。”

    将女婴放回床角,阿雪蹲跪在我身前,满眼焦急地看着我。

    “阿雪也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在未来的某一天,或许我也不得不牺牲某些东西、某些……生命,来换取更多的东西,可是在那一天之前,如果能尽量多留下一个生命,为什么不做呢?”

    低声说着,阿雪轻轻摇起我的手掌,恳求似的说道:“这个样子……真的不可以吗?”

    或许是顾虑到我的喜恶,阿雪避免了“拯救”这个字眼,而用了比较现实的“换取”一词,这样的体贴,正是这丫头不变的个。

    说来应该怪我自己没有识人之明吧,既然知道她是这种个,平常就应该盯着看她宰杀牲祭,或是直接弄碗生血给她,虽然不是修练者亲自下手献祭,效果打折,但也好过这样自残的修练方式。

    回想到那一天,拿着万灵血珠的她,娇弱的身子一面发抖,一面却是几乎义无反顾地回刀自刺,任热血洒在灵珠之上。看似柔弱的个,却有着永不改变的坚持,这样的一个小女人,我能用什么东西去迫她改变了?

    这么一想,登时觉得气馁,再看看阿雪泫然欲泣的俏睑,一股怒气就此散了,脸上虽是还维持着严肃表情,心里却已经能够平复过来。

    “或许,你说的也没错,黑魔法也分很多种途径,各有各自不同的修练方法,说不定有哪一门能够让你这种天真的家伙生存也不一定。”

    我并不是放弃了。好不容易让阿雪走上了这条路,哪有退缩的道理?只是晓得强逼无用,只能使用循循善诱的方式。

    在对於事物的喜好上,我是一个追逐黑暗美学的人,尽管还没有狂热到爱上毁灭美学的程度,但比起欣赏花朵盛放的绚丽,我更喜欢观看鲜花缤落、被蹂躏於泥地的那一刻。

    观看一个人的堕落与其过程,会让我感到愉悦,特别是一名高傲、圣洁的女神官,能够在这条黑暗的堕落之路上,走到什么程度?这一点光是想像就觉得兴奋了。

    我疼爱阿雪,但是这个基本的构想我不会放弃,并将会一直实施下去。

    目前阿雪修练的方向,偏重於亡灵、魂的技巧。死灵魔法只是黑暗魔法中的一门分支,并非全貌,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或许是最具实用的技巧,所以我也积极与阿雪讨论、研修。

    “每天晚上,我都还听得见那些孩子们的声音,如果我能够在死灵魔法上有进展的话,就能够抚慰她们的不安了……”

    为着这个理由在修练,阿雪的话却让我有了异样联想。倘使说,那些羽族孩童的魂,现在仍围绕在阿雪左右,依附着她,那么,很有可能再藉由她们重现大日天镜的恐怖威力,只要这个战术能付诸实现,村子外头几百个鬼魅本不算是什么。

    有了基本战术方向,我想要与阿雪深谈,但很不巧的是,那名女婴开始大声哭闹起来。

    “哎呀……”

    阿雪惊呼一声,突然涨红了脸,跟着就急切的哀求我离开,不要再吓坏孩子;我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不适合逼得太紧,依言退出。

    从当晚起,我就让阿雪致力专攻亡灵魔法的修练,尽管我们很努力,很希望作一点什么,但是不幸的事情依旧是发生了。隔天一早,村子里头又多了新的牺牲者。

    明明就已经被鬼物群包围了,却还是有人不信邪,想要往外头闯。两名剩下的见习神官,连同他们的夥伴,不愿意继续待在村子里,在契约之日被怒涌而入的鬼物群吞噬,执意外闯求生。

    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魔法不足以对抗数百鬼物合攻,贸然冲出去,只会与同伴一样下场,所以改了新的战术,先抓几名村人当诱饵,去吸引鬼物群的注意,他们趁机突围,而被抓的人里头……有着金汉良的妻子。

    整个行动被半夜不睡的茅延安给撞破,呼叫声引来了村人,两边形成对峙,虽然后来大叔的言语激怒奏效,令他们失神,被紫罗兰闪电窜出,咬断了一名见习神官的咽喉,场面大乱,可是我们仍然慢了一步,让情绪陷入狂乱的剩余几人,拉着数名人质一起往村子外头冲出去。

    虽然只是见习的,但光之神的神官,还是有着一定素质。唱颂出来的圣歌与经文,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光幕,庇护住他们。鬼物群对於这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幕,显得有些畏惧,不敢太过靠近,生怕在属相克的情形下,被圣光蒸发得魂灵俱散。

    假若只需要面对三五灵,他们可说稳胜卷,但当鬼物群的数目百倍於斯,就是另一种情形。

    “撕啦……”

    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脆弱的光幕,在雾气中,我隐约见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是一个半边骷髅脸的女人。将近中年左右的岁数,还有着的半边脸,有几分姿色,脖子上浮现一道深深的血痕;破烂衣裳是多年前流行过的时装款式,颇为华贵,恐怕还是出自豪门,不是雾谷村附近山区该有的东西。

    乍隐乍现,从鬼物们的骚动来看,这名妇人可能是鬼物群的核心,而村人们在目睹她现身刹那的惊惶表情,更让我察觉事情的不寻常。

    “啊……”

    大量魂从光幕的破口急涌而入,腐蚀骨,在悲惨的哀嚎声中,我们失去了最

    后的幸存者。

    从人们冲出村口,到化成一滩无法辨认的碎末血,只是几下眨眼的功夫。

    我觉得有些恻然,但却要忙着安慰趴在我肩头啜泣的阿雪。

    “怎么会这个样子……”

    茅延安重重一举,击向旁边的屋墙,恨恨地叹着气。表情看来非常沉重,但到底有多少真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相较於茅延安的反应,村民们就显得浑浑噩噩,像一群行尸一样,摇着头、垂手叹气,仿佛对眼前的悲剧已经木然,又好像有了自己不久后也将步其后尘的体认,慢慢地回到他们的屋子里。

    金老头和儿子的样子则正常得多,特别是金汉良,他慢慢地向前伸着手,像是想要拉回些什么,颤抖着嘴唇,眼中闪着泪水,乾涩的喉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惊恐与悲痛的表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似乎是知道母亲已经不在,婴儿在祖父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在村外越来越尖锐的鬼物悲啸中,显得很微不足道,可是听在我们的耳里,却比什么东西都更深沉。

    趴在我肩上,在听见婴儿哭声后,阿雪的脸红了起来,身体不自禁地有了反应。

    她好像很想抱起那婴儿安慰,可是最后仍是看着金家父子把婴儿抱回家去,对他们一家三口来说,今晚想必是个很难过的夜。

    “师父,你可不可以……”

    阿雪好像要拜托我什么,可是却马上闭起嘴巴,从衣袋里拿出我整理给她的咒语小册子,快速跑回房里去,看来是已经领悟到了求人不如求己,能够抢在契约之日前,修成一点黑魔法,比什么都要有用。

    美丽的俏女徒能有这种自觉,为人师表的我非常荣幸,不过,这样下去我就没有立场了,为了把事情导往比较好的方向,我有我该做的事情。

    “喂,大叔,我们两个来谈一谈吧,不要用你那泡过洗脚水的臭剑指着我啊。”

    “哦,贤侄,深夜不睡,也不和雪丫头风流快活,你跑来我这里做什么?”

    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推开茅延安的房门,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茶,等待着我的到来。

    “你当初在这里到底藏起了什么?鬼物们的秘宝到底是什么?可别对我说你不知道啊。”我冷笑道:“我刚刚确认过一遍了,村子周围本没有结界,怨魂群是因为遵守约定,所以才一直不进村子,但是契约今年已经被撕毁了,怨灵一冲进来,我们马上就会完蛋。为了大家好,你最好把你藏起来不说的那些事,先告诉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可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喔。”

    “少鬼扯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只是不想在阿雪面前太丢你的脸,所以才给你保留一点颜面,如果你不肯说,我把雾谷村里所有人都叫出来,一起听听看你怎么说。”

    两人一时间陷入对峙,紧绷的气氛,最后是由大叔自己打开了。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问些什么,不过你如果真想知道这村子的往事,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点别人的故事。”

    语气低沉,茅延安的表情十分凝重,再三告诉我,这是别人的事,绝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之后,这才开始说话。

    “我要先说明,这是别人的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喔。”

    “知道了,你要说几遍啊?”

    “这件事是我朋友的秘密,我答应过他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喔。”

    “吵死了,你过去干过什么事,赶快全部招出来吧!”

    大叔说的话,十句里面恐怕有五句半都不能相信,特别是这样的自我告白。

    不只是他,人们在牵涉到这种隐私事务时,常常会假托他人之名,来说出自己的事,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我朋友的朋友的事”,这类藉口我早就听厌了。

    “从前有一个人,他饱读诗书……”

    “呵,真巧,我也认识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还是一个男人。”

    从大叔口中说出来的陈年往事,单纯就告白而言,实在缺少一个为恶者的原创。

    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人,苦读出身,学得一手好画技,也弹得一手好琴,立志要出人头地,永远不再过苦日子。

    “为了离梦想近一点,那个英俊的男人离开家乡,到金雀花联邦发展,终於凭藉着出众才华,崭露头角……”

    “嗯?金雀花联邦?那个人不就是大叔你吗?”

    对於没出身、没背景的年轻亡人,要改变让会阶层,除了考入公职之外,最快的发达捷径,就是与贵族千金成婚。急於摆脱穷困的恶梦,男人选择了一名伯爵千金为目标,在连番苦心经营后,用了种种不道德的手法,终於得到了伯爵千金的身心,入赘伯爵家。

    “那个男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对入赘的耻辱不能忍受,虽然英俊的他对妻子有一点不舍,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拐带所有财宝,抛弃妻子出走。”

    “大叔啊,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你啊!是你啊!”

    男人卷带了大笔金银珠宝私逃,抛下刚刚生产完的妻子,到远地异国另起炉灶。

    只是,事情没有想像中的顺利,对於商场交易全不熟悉的男人,手上的资产越来越少,在一次投机行为中,输光了手边所有的家当,再次变得一贫如洗。

    为了躲避债主,男人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生活,但在他离开金雀花联邦的十数年后,当他正在某个小镇上贩画为生时,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结发妻子千山万水地追来,要他归还最重要的珍宝,男人打从心里不愿,但为免惊动旁人,又见到妻子衣着华美,首饰昂贵,当下恶从胆边生,藉口要归还她东西,把她带到僻静之处。

    “……那天,就在树林里头,一棵巨木的后面,那个男人冷下防地拿出手帕,捣住他妻子的口鼻,因为女人的反抗很激烈,所以他不禁越捣越紧,越捣越用力,直到那个男人发现妻子已经不再挣扎……”

    似乎因为说到了心中的隐痛,茅延安的表情极为沉,就连声音里也带着一丝丝的鬼气。

    “……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那个男人没有打算杀她的,他只想把人弄昏,抢了她身上钱财之后就逃跑,为什么她会这么容易就断气了呢?”

    “还在那个男人?我说那个男人就是你,你是聋了是不是?”

    我很努力地克制着耐,不过事情都已经这么明显,这个男人还在遮遮掩掩,这么不乾脆,看来实在是让人很火大,要不是勉强克制,我真想掐着大叔的脖子,先把他掐死算了。

    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错手杀人的男人,把女人身上的钱财拿光后,顺手就和同夥将人给埋了,但想不到没过几天,大雾就开始降临这个小镇。

    坦白说,不算是太惊心动魄的故事,以这作为大叔的过去,我甚至觉得还太过平淡了。大叔这样的才华与情,应该是干下更惨绝人寰的大案,牵涉千百人命,这样才够身分啊。

    只是,现在多说这个已经没有意义,据大叔告诉我的讯息,我也开始构思,该怎么利用这些讯息,去面对契约之日的交涉。

    或许没有人愿意,但契约之日仍是无视我们意愿而到来。

    尽管契约已经被撕毁,但鬼物们仍没有蜂涌而入,只是等约定时刻到来,才缓缓从村口进入。

    村民们准备着所谓的交涉,这档子事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年,热门熟路,不需要助手,只不过以往都是双方出示契约,他们可以指着对方契约上的文字,理直气壮地说是时间未到,这次却不能重施故计了。

    在往年确认契约的长街上,一边是恐惧与不安的村民们,另一边则是形形色色的鬼物,有些是人类,有些则是飞禽走兽,共通处都是体无完肤,有着明显的腐烂迹象,露出内里骨,严重一点的甚至烂去了半边身体,眼神中存在着对生者的怨恨、对血的渴求,直直地盯着我们看。

    “感觉真是恶心啊,真不知道那些亡灵法师怎么受得了……”

    我的心情犹如待宰猪只,好不起来,旁边的茅延安不知是否因为已有了觉悟,看来仍是一派悠然,但立志要成为一个优秀亡灵术者的阿雪,却是面色苍白,担忧地靠过来。

    契约的交涉理所当然失败了,在这种情形下,会成功才是怪事。鬼物群发出愤怒的咆哮,激愤地鼓噪,嚷着模糊的字句,要我们归还珍宝,逐步进逼过来。

    在那大群鬼物当中,我没有见到日前那名半边骷髅脸的女人,但却隐隐看到那几

    名被鬼物群杀害的见习神官与骑士,显然死在这附近的魂无法离开,也被吸纳入鬼物群的一部份,如果我们不小心,这就是我们片刻之后的下场。

    “等一下,住手,你们要的珍宝在这里。”

    就在鬼物群逐步进逼,要发动实质攻击时,我排众而出,将手中的一个包袱抖落,登时洒出了十多件金银珠宝。

    茅延安奸滑之至,要从他那边找到什么,极为不易,这是我命令紫罗兰跟踪与他同夥的金老头,在昨天夜里发现他偷偷到了村子外围的一处矮人废窑,挖掘翻看,等他离去后,紫罗兰就把洞挖开,将里头的金银珠宝带来给我。

    被埋藏在地下多年,这些金银珠宝都没了应有的光泽,但从手工、纹饰来看,仍然可以知道价值不斐,说不定对当事人还有什么特殊意义,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那女人会把这当作是最重要的珍宝,在死后仍念念不忘。

    “把这些东西拿回去,以后别再骚扰地方了。”

    我大声说着,鬼物群中的气氛也有了改变,先是一股寒意凝聚,跟着,一件残破的华裳袍服慢慢地飘现出来,那个骷髅美人在鬼物群中现身,森寒的目光先是朝我这

    边瞥来,再转往散落地上的财宝停留。

    “拿了你的宝贝,好好安息吧,杀害你的那个男人,心里也很不好过,他这些年来……”

    有些不怀好意地这么说着,我知道身后一定有人脸色变得很难看,但没等我说完,那个骷髅美人的身影忽然消失,鬼物群发出了愤怒的鸣啸。

    “宝贝!宝贝!把宝贝还给我们!”

    猜不透鬼物对这些财宝有何不满,我压就想不透问题出在何处,面对一群扑涌过来的鬼物,我只能选择转身逃跑,但有人却比我更快一步,而且……还是很多人。

    以茅延安为首,整个雾谷村的村民,当听见鬼物群再次尖啸,立即拔腿逃跑,又快又急,由於鬼物群都集中在这里,包围村子的阵形有了空缺,趁这时开溜,确实大有机会,只是倒楣了被围在中心的我与阿雪。

    “师父,我们……”

    “阿雪!跟着我跑。”

    逃命这种事,我们一向不陌生,有着紫罗兰在前开路,用烈火与电光逼开鬼物

    群,我和阿雪冲出重围。

    “你、你这时候还抱着她?她的父亲和爷爷呢?”

    “不知道,刚刚太乱了,我……我们不可以丢下她不管。”

    懒得与阿雪多废话,我只是牵着她狂奔,心中祷告那小鬼千万别挑在这时候哭出来,不然阿雪分心,我们三人肯定十死不生。

    鬼物群的数目实在太多,紫罗兰虽然护着我们闯出,但最后仍被鬼物群环逼入村内逃窜,情急之下,我要紫罗兰领着我们往矮人废窑跑。

    有个残破的建筑物遮挡,总好过在空地御敌,况且,说不定有什么东西是紫罗兰没有挖出来的,或许就是鬼物群真正要找的宝贝。

    “阿雪,把你这几天学的练的全用出来,能挡多久就是多久。”

    把鬼物群甩开一段距离,冲入矮人废窑后,我要阿雪张设一个小结界,挡住追来的零散鬼物,争取时间。

    “腐臭的邪恶之风,聆听析愿,释放黑暗的障壁。”

    几天的特训有了成果,阿雪的咒语唱完,一道黑色的防壁立即张设出来,拦挡在鬼物群之前。

    冲势被挡住,鬼物群的尖啸声刺耳难当,但阿雪的修为显然相当有限,那层黑暗障壁在鬼物群的冲撞下,很快就出现了裂痕,崩溃是迟早的事。

    紫罗兰冲在前头,进入那只剩几面空墙的矮人废窑后,立刻扑地挖了起来,从那个坑洞里,又挖出了几件金饰,都是戒指、耳环之类的。

    (果然之前挖漏了,可是……是这些东西吗?这次再压错宝就完了。)

    正在迟疑,外头又乱了起来,从阿雪所遮蔽的另一个方向,雾谷村的村民们冲了进来,后头就像挂粽子一样,牵着一长串的鬼物群。

    “哎呀!贤侄,你还在这里啊,外面好多鬼怪啊,我们冲不出去……”

    “冲不出去?那你死在外头就成了,干嘛还冲回来?你没看见这里快撑不住了吗?”

    大叔和一群村民们在这时冲回来,两边的鬼物群一会合,压力大增,阿雪张设的黑暗之壁崩溃在即,鬼物群朝她迫近,最近的一个已经不过数尺距离。

    紫罗兰吼了一声,从地洞里挖出某样东西,那是一具裹着残丝寸缕的女骨骸,

    看来就正是那骷髅妇人的埋骨处。

    “就是这个东西……喂!宝物找到了,那个什么名字的女人,你的尸体就埋在这里……”

    这话起了作用,但似乎不是我要的那一种,当骸骨一见天日,鬼物群就好像受到某种激励,攻势赫然激烈了十倍,就像是那天鬼物群攻破神官们的光明防壁那样,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本就不支的黑暗防壁。

    “师父!师……”

    鬼物群如同万马奔腾般压倒过去,将阿雪淹没在数百魂的扑击中。

    “阿雪!”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连这一注都压错,骨骸并不是鬼物们所要寻找的珍宝。

    阿雪被埋进鬼物群中,生死一瞬,我不能指望奇迹出现,眼角瞥见大叔的身影,立刻一把将他拉过,要他主动出去招认。

    “你胡说什么,外头这么危险,你要我出去?而且我什么都没做过,认什么东西?”

    茅延安仍是死下认帐,朝一众村民中躲去,逃避我的外拉,但我却没时间陪他再瞎缠下去,往外头跑几步,大叫道:“喂!我不知道什么宝物,但是你要找的凶手就在这里!”

    魂的意识里,除了对生者血的渴求,就是对复仇的执着了。这句话喊出来的效果,丝毫也不亚於刚才挖出骨骸的那一刻,鬼物群停下了动作,不约而同地朝这边看来,隐隐约约,那名骷髅女更在鬼物群中浮现出来。

    计划奏效,我急切地大叫道:“你忘记了吗?在树底下,那个拿手帕闷死你的男人,现在就在这里,听见了吗?不要迁怒别人,要报仇,你就应该找那个男人……”

    已经失落的久远记忆,仿佛在我的大喊中,重新在鬼魅的脑海中复现。随着印象渐渐清晰,她的外表也开始起变化,从灰白的手骨开始,骷髅模样的半边身体迅速生出了血,回复成生前的模样。

    鬼物群没有动作,我听见阿雪隐约发出的叫喊声,显然还安好无事,机不可失,要闯出这个死局,就只能利用这机会。我转过头,寻找那即将被我出卖的对象,只见茅延安藏在一众村民的身后,偷偷对着我摇手。

    很明显的意思,但现在已经不是套交情的时候,我伸手指前,朗声道:“杀害你的那个男人……就是他!”

    风惨惨,鬼物悲啸,伴着我的指控一起送了出去。顺着我所指的方向,一个男人因为罪行被揭发,两腿一软,跪倒在地上。

    “对、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我那时候并没有想过要杀了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多年罪行被揭发,心防崩溃的男人跪在地上,涕泪纵横地痛哭失声,情境悲凉。

    这情形与我的预期完全不同,因为我原本估计,以大叔的厚脸皮,不太可能这么容易就认罪,而最失算的一点,就是跪下来认错的罪人并非茅延安,却是站在他身前的金老头。

    眼看着金老头跪地痛哭,不住磕头,这太过诡异的情形,将我给弄至目瞪口呆。

    (怎、怎么会这样……)

    金老头痛哭忏悔的内容,和之前大叔说的一模一样。他满是皱纹的苍老额头,用力碰叩在地上,向死去的妻子求饶,说着当初无心错杀之类的后悔言语,那激动的神情假不出来,可以确认他就是真凶。

    如果说刚才我的指责,让鬼物们的记忆开始回溯,那么金老头的忏悔,就是把所有失落的记忆环节补完,所有鬼物都好像从狂暴状态中清醒过来,停下动作,分开出一条路来。

    “师父!”

    阿雪大步跑过来,抢奔到我怀里。我抱着她往旁边退去,小声慰解,看身上满是尘土与细小血痕,刚才距离生死关头只是分毫之差,如果我晚一步……

    在阿雪之后,那个骷髅美人仿佛飘动似的栘了过来……现在她的身上已经没有骷髅部位了,完全是一个美丽的妇人,鬓发微乱,裙摆飘扬,足不点地栘到那个曾是她丈夫的男人身前,听着他的痛哭,眼神一下迷惘,一下闪着深刻仇恨。

    “求求你,原谅我吧!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能够安心,当初、当初我真的没有想要杀你,我只想把你弄昏,可是……可是我怎么知道,我才走开一下,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已经……”

    典型的杀人者自白,就像很多只是想让受害者别呼救,却意外闷死人的绑架犯一样,了无新意的意外。而在他的忏悔声中,妇人说话了。

    “宝……宝……宝贝……把……宝贝……还、还给我,把宝贝给我……”

    因为太久没有开口,起初的几个字沙哑难听,像是两块骨头交错摩擦,直到后来才连贯在一起,让人听懂了她的意思。

    是啊,凶手已经找到了,那么他当初到底抢走了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呢?这是我很想知道的事。

    “宝、宝贝……你的宝贝已经……”

    金老头颤声说着,支支吾吾还没说个大概,后面人群忽然起了骚动,一人排众而出,抢到前头,一下就跪在金老头的旁边,看着那名妇人,跟着痛哭出来。

    “你……你就是我娘亲?爹从来没有告诉我……”

    首次见到生母,金汉良的反应很正常,但他接下来所说的话,却令我们相顾失色,再次为雾谷村所充塞的不可思议而震惊。

    “我、我不知道是你……那天,你和爹在树林里,我以为你是旧债主……我和爹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我也有了喜欢的女人,我不想再躲债逃跑,所以爹走了之后,我发现你还有气,就、就……娘亲,请你原谅我!”

    这真是骇人听闻的忏悔告白,尽管没有说得很清楚,但却已经足够了解。当年金老头用手帕闷昏人之后,她其实只是昏去,并没有死亡,但尾随金老头之后看见这一幕的金汉良,起了歹念,将人勒杀,金老头回来见到尸体,只以为自己下手错杀,本没想到儿子也牵涉在内。

    被亲生儿子杀害,凶案之后,冤魂死而不散,一缕怨气牵动周遭山川灵,群起活动,终於导致了往后多年雾谷村的惨剧。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阿雪该是听明白了,但却明显地不愿意相信,更难以理解人为何会丑恶到这种程度?发生这么悲惨的案子?

    对所有人来说,这应该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对於金汉良尤其是。他并不是那种残忍凶暴的狂徒,那次杀人,也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是希望能够换取以后的平稳生活,但没想到铸下大错,亲手杀害未曾谋面的亲生母亲,更种下了日后的不幸因子,被封锁在雾谷村中,连妻子都丧生於鬼物群。

    看着他跪在地上,挣扎着往前爬,试图抱着母亲双腿痛哭的样子,便是我也能感受到那种深切的悔恨,阿雪更是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多看。

    那些原本眼神蒙胧、动作浑浑噩噩的雾谷村民,也像受了某种刺激,眼中渐渐有了神采,看着这一幕,或是叹息,或是流泪,仿佛回想起这些年来的种种。

    群众在周遭的数百鬼物也是一样。当怨气消减,由本来受到影响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不少鬼物开始慢慢往外退走,有些甚至当场就冉冉消失。

    就只有大叔,他不知何时退到一旁,斜斜背靠着一株树木,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一切。我不知道这些事有什么好笑,但出现在他脸上的那种表情,除了冷笑,我找不到别的形容方法。

    不管怎么说,危机已经解除,更於藏在雾谷村的宝物究竟是什么,我想我已经明白了。

    “娘,你原谅我,一切都是我不好……我……我真是猪狗不如……”

    金汉良槌顿足地痛哭着,和身旁不住用力磕头忏悔的父亲相比,是另一种悔痛的表现,而他所说的话,另一边也完全听进去了。

    没有任何枉死者的不安、痛苦表情,曾经有半边是骷髅的面孔,现在脸上只剩下温柔而平和的笑容,用一种几乎是神圣的宽恕口吻,抚慰着儿子的悔痛。

    母爱,有时候真是一种没道理的伟大东西,千里迢迢追踪而来,就是为了夺回被丈夫抱着走的儿子,虽然惨遭横死,亡灵却仍对此念念不忘,可是,这么深的怨气,在见到儿子后又立即烟消云散。

    “孩子,娘亲不怪你,你……是娘亲的宝贝。”

    白皙的手掌,轻轻抚着儿子的头发,传递着母亲的爱心,轻柔的动作,仿佛正散发着圣洁的光华,那一瞬间,阿雪止住了啜泣,呆呆看得出神,就连我们脚边的紫罗兰都盯着这一幕,停下了动作。

    爱,可以抵销怨气,这也就无怪常常有人整天嚷着:地老天荒,惟爱不灭。

    在这样的波动之下,周围的鬼物不是离开,就是消失殆尽,当最后一个鬼物形影淡化无踪,妇人的身体也渐渐透明起来。

    “宝贝孩子,你好好保重。”

    说完这一句,妇人露出安详的微笑,整个身体化作一道和煦白光,在涌来的雾中冉冉消褪。

    “娘!娘你去哪里?别丢下我们,孩儿还有很多话没有……”

    金汉良仓皇的叫着,但却不能挽留些什么。人死如灯灭,已经逝去的东西,不可以多逗留在现世界,这是不会改变的规炬。

    当雾气稍稍淡了些,我看金汉良和他父亲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正想上前去和他们父子说几句话,哪知道他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扶着他父亲,踉舱地朝村子走回去。

    “喂,金兄……”

    金汉良没有理我,而不只是他,包括雾谷村民在内,曾经一度回复生气的他们,又变得浑浑噩噩,像是一群活死人似的,慢慢地走回村子。从背后看去,那种摇摇摆摆的步伐,倒与那群受控制的鬼物有几分相像……

    第六章

    这样一想,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我吃惊地望向周遭,赫然发现尽管鬼物群已经散得一个不剩,但围绕整个雾谷村的浓雾,却没有消散的迹象。怨气已散,为何浓雾依旧?难道……

    我的想法,在一众村人们快要走回村子时得到证实,在金汉良与金老头要进入村子时,一个人影从旁边的雾气中走出来,加入他们,一起走入村子。

    那个人我认得,阿雪更为着那熟悉的背影失声叫出来……那正是金汉良的妻子,已经在鬼物群中碎尸惨死的女人,现在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这么与丈夫、公公回到村里。

    “为、为什么会这样?师父?”

    阿雪的疑问,我已经知道答案。快速转过身来,我瞪着茅延安,他仍然斜斜倚靠着树干,表情懒洋洋的,像是看到了一切,却又像是视若无睹,见到我的目光,耸肩一笑。

    “就像你看到的一样,这次的祭典已经结束,照过去的经验,还有一个时辰雾就会散,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这个雾谷村,一开始就已经没剩下半个活人了,对吧?”

    “全对,这是个死镇,包括金老头、金汉良,还有你看到的所有村民,全部都是死灵,这是一出好戏,两边的演员都是亡灵,只不过有一边自己不知道而已。”

    对於我的质问,茅延安笑得很轻松,摇手道:“雾谷村的亡灵祭典,每个一段时间就上演一次,这次我们恰逢其会,怎么样?是不是比一般的戏曲故事好看?很有临场感吧?”

    “怎么会?”受到了重大冲击,阿雪睁大眼睛,道:“金大嫂呢?她难道也是……”

    “没什么难道的,她也是亡灵。”

    “那……他们的那个小婴儿……”

    “婴儿也一样会死,当然也有婴儿的亡灵啦,世上还有比这更小的婴灵,这种尺码本就算不上什么,你是将要成为大巫师的女人,别那么大惊小怪嘛。”

    茅延安说得轻描淡写,表情一派轻松,就差没有哼起歌来,但是以阿雪的个,这些话语对她而言,却是最残酷的事实,我看见她颤抖着身体,努力调整着呼吸,直过了好中晌,才用一种快要哭出来的无助表情望向我,问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

    我把这难堪任务推回给大叔,而从他口中说出的,就与我的预料没差多少。

    “其实,雾谷村的事,发生到现在起码已经百多年了,就在凶案发生后的第二年,

    大批怨魂袭击了雾谷村,在那天晚上,就把雾谷村屠戮殆尽,无分男女老幼,没有半个活口。”

    “那……那为什么会……”

    “人死了变鬼,鬼会投胎转生,这是常规,但不是什么事都会照常规来。有些时候,人死了会因为某些理由,不愿意转生,时间一久,甚至忘记自己是死人;又或者,受到某些外力束缚,被锁在一个地方,永远也不能离开,重复着死亡那一刻的梦魇。”

    雾谷村就是这样的例子了,茅延安说,因为灵魂受到束缚,离不开这块被诅咒的上地,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当浓雾笼罩山区,魂们就会重新聚合在废墟中,重新上演一次当日被屠村的恐怖情景。

    “每次亡灵祭发生的时候,如果有外人,就会把外人也牵扯入内,杀害之后,又多了新的魂被拘束在此处,百年来为了寻宝而葬身於此的追迹者,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个,不过多年以前,我也来过这里,和朋友一起来的……”

    那是茅延安还在南蛮玩摇滚乐时的事,他与两个乐团成员的好友,一起到了雾谷村,亲眼目睹了鬼物袭击,要屠村的事,但那一次,他们三人完成了过去没有追迹者达成的任务,不但识破了这场骚动的双方都是亡灵,更找出了百年前凶案的真凶,第一次破案成功。

    “当时我们以为彻底把雾谷村的亡灵解放了,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不知道是一方歉疚过深,还是另一方怨恨太深,亡灵们并没有就此消散,甚至其后当光之神的高僧诵经,亡灵们也拒绝受到超渡,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被囚於魂之牢笼,每隔一段时间,就重复同样的悲哀惨剧。

    “亡灵的记忆很片面,因为我们曾经破过这件案子,所以金老头记得我,但却不记得他自己已经死了,我偶尔会到雾谷村来,想看看他们是否离开了,只是到现在他们仍在这里,没有改变……”

    “既然这样,你该早点说啊。”想起我之所以误判情形的理由,怒道:“事先又不讲,那天又说什么这是别人的故事,表情又那么怪,我还以为……”

    “哈哈,我没说错啊,这确实是我朋友的故事,是贤侄你一厢情愿当我是凶手而已,看吧,刻板印象果然危险啊。”

    “大叔,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不太理解,那个骷髅女人不是已经……已经释怀了吗?为什么会……”

    “嗯嗯,当年我们破解案情成功时,也是以为事情就这么了结了。”茅延安点头道:“但是幽冥的世界,比我们想像的更严苛,并不是每一个鬼物在解开心中遗憾后就可以解脱,有时候,当初的怨气太深,即使有着宽恕与爱,仍是不足以冲破无数怨念累积的死之螺旋。”

    无尽的死亡,无尽的悲剧,就在浓雾中反覆上演,形成一个永不休止的死之螺旋,这就是亡灵世界的法则,过去我曾经听说过,但实际遇到,那种无法言喻的残酷、沉重感觉,仍是压得口一阵不顺。

    “第一次看很有真实感吧?不过看多了就没感觉了。”茅延安耸耸肩,从树旁边拿出三把早就预备好的十字镐,扔给我们。

    “开始挖吧,现在你们知道了,这村子是群鬼聚集之地,极之处,每次亡灵祭都会在这里屠杀一次,日积月累的结果,地底可能会突变出一些好东西,别错过了。当一个好的追迹者,就要随时随地都能找到可以挖掘的东西啊。”

    大叔说到做到,已经开始用十字镐挖地了。这是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地方,因为初次遇上亡灵祭的我,尽管还维持冷静,却无法淡然处之,身体手脚有些僵硬,动作迟缓。

    “大叔,师父……我们、我们不能做什么吗?”阿雪放下手中十字镐,急切问道:“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安息,不用再这么重复下去吗?他们……明明都已经死了,一边已经承认过错,另外一边也宽恕了,为什么就不能安息升天,要这样子被困在这里呢?”

    阿雪的眼中,有着极热切的期盼与渴求,但我却无法回应,因为在我的知识里,死灵可以被消灭、可以被召唤驱使,但像这样子的魂狱螺旋,却没有中断的方法。

    “不可能的。我不是说过了吗?别说是你,当初就连慈航静殿的高僧,亲自持咒诵经,都没有办法超渡这些怨灵,只能为双方立下契约,当亡灵祭到来,交换契约了事,不用演到屠村。”

    茅延安摇摇头,叹道:“丫头,人世间就是有这么多的不平等与不合理,虽然没道理,却就是存在在那里,人们无法改变,就只能学着接受。你不过是个弱小的黑魔法师,连光之神高级僧侣都做不到的事,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呢?看开点,帮大叔挖东西吧。”

    很现实的话语,却是让人没办法反驳,阿雪沉默下来,和我们一起拿镐子开挖。

    气氛很怪,我的心情也很混乱,直到不久后茅延安叫了一声,我们两个合力在该处挖到几块大小不等、晶莹澄澈的碧蓝色晶石后,我才发现阿雪和紫罗兰不知何时不见踪影了。

    “大叔,你有没有看见……”

    问话才出口,我忽然感觉到一种波动,某种魔力运行的波动,由村子那边传过来,是什么人在那边持咒施法了?

    答案实在太过明显,当我和大叔朝那边望过去,一道道青紫色的萤光,由地面缓缓升起,在雾气中抖荡浮沉,任何具有黑魔导知识的人都看得出来,那些就是具象化、却失去原来形体的魂。

    一道、两道……青紫色的萤光,像夜晚出现的星火,越来越多,最后数百个魂群聚发光,紫绿奇幻,莫可名状,森森鬼气,在一种诡异的美感中,更有着说不出的颤栗感。

    我们不知道魂为何群众起来,却看见一道轻盈倩影,身后跟着一头豹子,在浓雾中缓步行走。

    “那个笨女人,她想做什么?”

    我一时间也猜不透,只见到阿雪扬起手臂,口中好像在念些什么,跟着,那些四处飘荡的紫绿魂光就像得到了指引,纷纷朝她移靠过去,绕着她手指画出的小圈圈打转。

    “这是……”

    阿雪的手指点、拨、挑、扬,每一种不同的动作,都配合着咒语的变化,这是相当高明的施法手段,显示这几天她确实暗中勤练不辍。而当那些闪烁不定的魂光,与她白皙柔嫩的手指一触,就像遇逢烈阳的初雪,立刻分崩瓦解,散得分毫无存。

    萤光、鬼火,消散於苍莽雾岚中,阿雪轻旋舞动,指间画出种种曼妙的姿态,远远看去,确实是很让人赏心悦目的景象,但当我们领悟到她正在做些什么,却是为之大吃一惊。

    “她在……吸摄这些魂?”

    对於靠控制魂吃饭的死灵术者来说,捕捉、吸摄魂,本就是家常便饭。

    但灵终究是不属於现世界的凶物,长时间靠近,对身体损伤很大,所以一般来说,死灵法师部是将灵拘束於法器当中,像是万魂幡、万灵血珠这些东西。

    不过就实战角度来看,直接以体为容器,吸纳灵於体内,收发由心,行动如电,这是最有利的做法,所以有些高阶的死灵法师直接吸纳灵於体内,数目则依修为高低而不同。

    “原来如此,还有这个办法啊……只要把魂强行收摄,死之螺旋就会中断,亡灵祭就不会上演了。”

    茅延安着下巴,微笑道:“不过要吸也该吸些素质高一点的,这种程度的灵,战斗力不强,吸了不是好浪费吗?”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快去阻止她?”

    我焦急得要往前奔去,以黑魔法的常识,阿雪现在做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可是一个初级的小术者,顶多只能负荷个位数的魂,而她试图吸纳的……却是百倍於正常值的数量,随时可能失控,被灵爆体而亡。

    “急什么?要爆早就爆了,现在还没爆,就任其发展吧,有哪个死灵法师是不碰魂的?”

    急奔出去的我,被茅延安一把拉住,劲道大得异乎寻常,迫得我踉舱止步。

    “大叔,你……”

    “看看雪丫头吧,那些魂已经被她吸了大半,她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痛苦啊。”

    确实,从这边看过去,阿雪的表情十分安详,看不出半点体内魔力冲突的痛苦模样,唇边那抹淡淡笑意,旋舞纤腰时的轻盈姿态,美得仿佛灿发一种圣光,虽说实际萦绕在她周身的,只是一层运行黑魔法时产生的黑气,但却仍然让人感觉到一种难得的……慈悲。

    很难想像,一个修练邪恶黑魔法的死灵术者,会做着慈航静殿高僧都不能完成的事,给人这样的慈和感觉。说出去不但不会有人相信,就是说给天河雪琼自己听,她都会当作是笑话吧。

    “奇怪,为什么她能一次吸这么多,初学者不该……”

    担心之余,我也有几分存疑,会是天河雪琼的力量渐渐苏醒了吗?不然阿雪为什么能够……

    “当然有我们不知道的理由啦,何必这么在意呢?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不过,雪丫头或许是从大日天镜里得到了好处吧……”

    “你、你说什么?”震惊之余,我一手反抓住茅延安的衣领。

    “我在向你贺喜啊,傻小子,吸纳魂这种事,就像吸毒一样,只要有过一次,以后就停不住了,你过去不是一直硬逼人家去练黑魔法吗?现在终於稳当踏出第一步了,这难道不是可喜可贺吗?”

    大叔脸上的圆满笑容,几乎可以书成一个半圆形的弧线,但看在眼里,却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眼角瞥见那边阿雪已经将魂吸摄殆尽,我心中忽然有一种感觉,和雾谷村的浓雾相比,笼罩在我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的浓雾,更浓也更深……

    就如茅延安所说,一个时辰后,所有雾气渐渐清散,露出了晴朗的天光,我们收拾行囊,带着那几枚由矮人废窟地底挖出、据说很有价值的晶石,预备离开雾谷村,继续赶路回阿里布达。

    心情上有些混乱,不过整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望着那几乎已经消失的雾气,过去几天发生在这里的种种,让人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不想深究,我转头看看阿雪,她正和紫罗兰玩在一起,脸上的笑容就与我们初入南蛮时毫无分别,但可以想见,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在她的笑睑之下,一定累积了很多让她只能暂时用笑容来掩饰的东西吧。

    这念头让我感到些许心痛,只是在波纹荡漾开来之前,我就把这感觉压下,不允许自己多去想。

    “好了,贤侄,我们出发吧,雾已经散了,再不赶路,就来不及赶回阿里布达了。”

    确实是这样,在阿里布达还有新的敕命等着我,尽管我期待那只是份悠闲优差,但事实往往背离我的期盼。

    一拉缰绳,我率先策马冲了出去。

    “走吧,阿雪……还有大叔,我们开始赶路吧,前头还有其他冒险等着我们呢。”

    “没错,大家一起去征服神奇宝贝吧!”

    “……喂,大叔,神奇宝贝是什么东西?”

    “喔,你不需要知道,追迹者这一行干久了,你自然就会晓得了。”

    “我听你这头放电老鼠在臭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