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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

    剧组排给我三天时间的假期。

    廖安崩溃着回北京。

    她去找救兵。

    我坐在民心花园的紫藤架子下面的回廊旁边,我看着广场上一群中年妇女,半大老太太在一个妖娆的穿着黑色跨栏背心的小伙子的带领下,正在学着天竺玉兔公主的模样,像周围的半大老头,飞着媚眼(……!),周围飘荡着烧烤羊肉串和蜜汁烤鱿鱼的味道。

    我窝在这边的长椅上,在看一本书。

    新科诺贝尔奖得主莫言那部让他封神的巨著,——《蛙》。

    我的脑子中有一个过于沉重,又不能广泛探讨的话题。

    ——堕胎。

    有些国家的道德标示着,堕胎是重罪,等同谋杀。

    而我们的道德标示着,为了不伤风败俗,为了计划生育,为了女人的名声与婚前的贞洁,堕胎就像请客吃饭一般。

    有些时候,人们根本不需要为了是否堕胎而挣扎,而真正令人挣扎的则是有没有足够的堕胎医疗费。

    如果,我有了期望之外的孩子……我会怎么做?

    不知不觉当中,时间过去,周围暗下来。

    我从书中抬起眼睛。

    空气中有很微妙的压力变化,几个穿着普通的男人,不着痕迹的站在我眼前周围的几个位置上,就好像一局棋的对弈,这么几个子的丢失,一盘棋就彻底被对手牵制住,而我眼前这个广场,人群在逐渐消散,似乎笼罩在一种强烈的被控制、被清场,等待大人物降临的氛围当中。

    我看到勋世奉,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衣,浅灰色的长裤,慢慢向我走来。

    ……

    他走到长椅的另外一端。

    坐下。

    他问我,“在看什么书?”

    我把书的封面递给他,他看了一眼。他对中文书一向不感兴趣,更不要说中文写的小说了。他们都相信,未来30年,中国不可能向世界奉献有价值的思想与价值观,可是,就在去年,瑞典把诺奖颁给一个中国人。

    “你喜欢看书吗?”

    我点点头。

    “那,平时你喜欢看电影吗?”

    我想了一下,摇头。

    “ alice,你对我的康斯坦丁真的有兴趣吗?”

    我,……

    这个问题很怪,上辈子,我对他的康斯坦丁真的很有兴趣!在我心中,那是殿堂,如果有机会可以到他的纽约总部实习两年,那几乎是我小半生当中最璀璨的理想!

    可是,现在,……,那里与我的世界天差地别。

    所以听见她这样问,我看着他,没有回答。

    勋世奉说,“你没有兴趣,是吗?我知道康斯坦丁的世界中充斥着枯燥的数据、长时间高压的工作量,这些不可能吸引你的注意。所以,我们第一次在万荷千峰园的约会中,你对我说过的话,都是假的。”

    沉默。

    时间过去,夜风变得凉爽,周围,彻底暗了下来,似乎连我头顶上的路灯都开始逐渐黯淡。

    “alice,我们需要谈一谈。”

    他向我伸出了手。

    我看着那双手,干净而修长,似乎从云端伸下来。

    137

    chapter 20

    黑色的梅赛德斯平稳而快速的行驶着。

    透过防弹玻璃,我看着窗外。

    入夜。

    燕城似乎被这样的黑暗洗刷了一遍,显得异常安宁,大街上并没有北京那些依旧川流不息的车子与人群,这里的街道平和而静寂,整个成为为了节约电力,连路灯都是昏暗的。

    ……

    今晚,我也没有回剧组包下的酒店。

    应该没有人八卦我,在她们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谈资当中,我已经属于昨夜黄花菜,一个被豪门踢出来的,既没有捞到钱,也没有捞到男人的可怜虫。大家喜欢最火辣的新闻,于是,柏淑涵小姐脖子上的钻石,身上的华服,还有手中的包包都是大家最in的谈资。

    不过,最为剧组中的一个随行的编剧,同时也是et的一个女星,我假期中的夜不归宿怎么也会引起大家一些不可逆转神展开的幻想吧……我自己开始胡思乱想,以消除身边的男人带给我的压力。

    勋世奉是一个不容人拒绝的男人。

    他说要和我谈谈,我以为我们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着面对面,然后开始闲聊一般的对话,结果,他要我上车,坐在他的身边,随即,车子开动,我并没有被告知目的地。我看着身边的他,他也看着另外一面车窗,即使这样,这个空间中依旧存在一种令人窒息的压力。

    他面无表情。

    可是,我总觉得在那张面具一般的面孔下面,有一种决心,那似乎等同于面对百亿生意的决心,让我感觉到无所适从。

    车子一直在行驶。

    很快。

    我看了一眼前面司机的仪器盘,120公里/小时,超速。

    车子行驶进一座小山,周围是菜地,远处是森林与庄家,四周环绕着一条河流。我们停在一个大院前面,这里雕梁画栋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很像孙悟空借金箍棒的东海龙宫。

    燕城有名的自留地。

    勋家的随园。

    我来过这里,上次勋暮生拉我回来上坟祭祖,这里是勋家五太爷的大宅。

    停车,早有人过来迎接。

    勋世奉下车,他过来给我拉开了车门,扯了我下来。他拉着我的手,让我跟在他身后,从大门口,一路看见有人站在两旁,都看着我们,他旁若无人径自走进正厅。

    精神卓硕,满头白发的五爷爷正在喝粥。

    他一见有人进来,抬头看见勋世奉,笑的很开心,“老四来了!你打电话说要回来住几天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拿我这个老头儿开玩笑呢!一转眼,这都好几个月了。来,坐,快坐,晚饭吃了吗?跟着我吃点东西,我这里有米粥还有小菜,都是自己种的东西,没有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化肥农药,吃着放心!”

    勋世奉松开扯着我的手。

    “五爷爷。”

    这平淡的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旁边有人给他倒茶,也给我弄了一杯,据说是南方的新茶,部队特供的,外面有钱也弄不到,好的很!

    老头儿一见我,也是笑,“啊,小姑娘也来了!真好!”

    我赶紧到他面前,冲着他一个劲的笑,比划了两下。

    老头儿有些懵。

    “姑娘,你怎么了?”

    我比了比喉咙。

    勋世奉说了一声,“拍戏太多,嗓子哑了。”

    老头儿立刻同情的看着我,“真可怜,这孩子。这么小就要出来讨生活,诶,以后要是嫁给我们家小七,让他好好疼你。”

    我,……

    尴尬。

    这个时候,有一个很年轻的男人进来,先是面对五老太爷安静的躬了一下\身体,随后走到勋世奉身边,低声说,“四少,房间已经准备好,您可以休息。”

    “好。”

    勋世奉放下手中的茶杯。

    老头儿很关心的对他说,“快去睡觉吧,看你,累的眼圈都是青的。哦,对了,小马,你再收拾出一个房间来,我只以为就老四一个人过来,不知道小姑娘也来了,她没地方睡,让她睡我孙女畅畅的屋子,那个屋子带独立的卫生间,里面都是小女孩儿用的东西。这以后就是我们家的孙媳妇儿,……”

    他捧着瓷碗,把最后一点米粥喝进嘴巴里。

    勋世奉站起来,忽然说,“五爷爷,不用另外麻烦,她和我睡一间就好。”

    ……

    老头儿的一双眼睛在瓷碗里面瞪的忒圆!

    他慢慢放下手中的瓷碗,嘴巴里面含着米粥,舌头转了三圈,终于把它吞咽下肚。

    我感觉他的眼神有些改变。

    即使已经苍老,已经已经过惯了儿孙满堂平静怡和的日子,勋家五老太爷还是那个燕城地面上一个不朽的传奇!他的眼神中有一种老军阀特有的冷漠,他看了我一眼,似乎之前他对我的判断都是错误的,他又仔细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他只是安静放下碗,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勋世奉拉着我回房。

    他们为我们准备了一个独立的院子。

    而进来这里,我看见一间古香古色的卧房。衣柜,木桌,电视机下面的小柜,茶几,还有卫生间的柜子什么的,全部都红木雕花的珍品。

    不过,最令人震撼的,要说卧房正中间放着的一张巨大的‘千工床’!

    据说这是清末民初的古董,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种木床极其耗费雕花的工时,需要一个熟练的工匠一千个工时才能做制作出来。

    这张床是楠木雕刻而成,纯粹的榫卯结构,没有用一颗螺钉,雕刻镶嵌都极为考究。床的外面是再罩上框架,大床的栏板和檐板上雕刻着《牡丹亭》的故事,古装男女极其风流精美,而正对着外面的门头上刻着凤凰,正中拱着一朵巨大的牡丹,床头的木板上则是几幅精美的‘春\宫’。

    这边还有一副对联,‘才子夺官佳人如雪’,‘榴花映日柳絮随风’,正中四个字‘渐入佳境’,而楠木雕刻出来的帷帐内,刻满了凤凰牡丹与石榴葡萄,意味着游刃有余,百子千孙。

    他去洗澡,然后我去洗澡。

    我从浴室出来之后,他已经换好了睡衣,坐在沙发上,正在用电脑办公。我坐在这边的床沿上,开始擦头发。

    凌晨三点。

    我的头发都快自然风干了,我们还在卧房里面相对无语。

    他不说话。

    我是说不了话。

    不小心,我打了一个哈欠,然后勋世奉看了我一眼,“困了?”

    我点头。

    他站起来,“那就睡吧。”

    于是,我们安静的躺在这张精美的千工床上。在床上,他背对着我,我们却盖着同一条被子。燕城的夜晚有些冷,我把被子向下巴的地方拉了一下,闭上眼睛。

    似乎,这是我们交往以来,第一个同床共枕,却安静睡眠的夜晚。

    ☆、138

    早上7点。

    我以为这是正常点钟起床,不过,身边的位置已经成空。

    那个人已经在外面的书房开始工作了。

    我带的换洗衣服都放在《野狗》剧组包的酒店里面,没有带出来,正想着要不要把昨天的衣服再穿一天,或者今天就把它们洗了,用这里的吹风机快速风干。

    当我从浴室洗澡出来,看了看床上,就知道,也不用洗衣服,也不用风干了,一切都已经准备好。

    千工床上摆好一整全新的内衣,还有一套剪裁精良的丝质裙子。

    裙子上面有用法国手工蕾丝刺绣堆起来的一些花纹。刺绣的图案很合适,并不夸张。床边是一双白色的红底鞋,几乎10公分高的鞋跟,脚跟那个地方是一朵兰花,飘下两条丝带。床边的梳妆台上,还摆着两个黑色天鹅绒的盒子,里面是两套珍珠首饰,一套是南洋一个手工制作的串珠项链,另外一个,则是chanel的重叠样式珠链。

    此外,梳妆台上还放着一个黑色的专业彩妆箱子,里面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典型的勋世奉对女人的品味。

    我换好衣服,在脸蛋子上抹好隔离霜,正在对着镜子黏假睫毛的时候,勋世奉进来。

    他没有进卧房,只是在门口站着。

    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我手指哆嗦了一下,假睫毛上的胶刷的有些多,所以我赶紧用镊子把胶刮了刮,微微闭上眼睛,把假睫毛黏了上去。我比较懒惰,一般黏了这玩意,就省得我再刷睫毛膏,一遍又一遍的画眼线和用眼影了。然后,我用泡芙状的粉扑在脸颊上扑了一层散粉,最后涂唇蜜。

    勋世奉过来,他只是低下头,一下子就亲在我刚涂好唇蜜的嘴唇上。

    花了妆。

    ——诡异,他不是非常不喜欢亲吻女人嘴唇上的化妆品吗?

    我用湿巾帮他整理了一下。

    外面有保姆过来说,“四少,早上8点,五老太爷在正厅吃早饭,请您和艾小姐过去一起吃。”

    五老太爷的早膳很简单。

    新鲜煮的豆浆,药膳养生粥,芹菜豆腐干,还有一碟子凉拌洋葱,里面切入辽参,另外还有一些干果,外加新疆的狗头大枣。

    几乎没有我喜欢吃的东西。

    我喜欢吃的早餐是油条豆腐脑,或者是白米粥、白面馒头和王致和的酱豆腐。

    在英国的时候,每天早上,我都疯狂的想要吃白米粥白馒头和王致和的大块腐乳,所以回国之后,我几乎天天吃它们。所以,今天我只是喝了一杯豆浆,吃了一个狗头大枣。

    相对于我,这里的早餐对于勋世奉而言,就是灾难。

    他拿了一杯豆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吃。

    一起吃早饭的还有五老太爷的长孙,就是那个燕城地面上的一把手,勋家这一辈的大堂哥。

    他见到勋世奉,很是抱歉的说了两句,——什么,自己识人不明,又说,不知道三叔居然能做的出这样的事情,说到底,大家都是一家人。

    勋世奉只是笑,回了一句,“大堂哥不要再客气,我们说到底都是一家人。”

    当时,这位堂哥的司机暗杀勋世奉的茬,明面上算是揭过去。

    五老太爷慢条斯理的喝着米粥。

    他一面与勋世奉随便聊了一些最近发生的事,他倒是一句都没有提勋暮生的事。

    不过,他略微说了一句上次三叔的人在燕城抢劫杀人的事情,让他很头疼。

    作为不被人知的幸存者,我的思路就开始不可逆转的神展开了。

    似乎,我与勋世奉的关系,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走向一个扭曲的不归路。

    如果当时我并没有来燕城,并没有在万荷千峰园看到他,也并没有接受他的邀请同他一起吃饭,席间,也没有敏感的知道,他拿我只不过当成他万千花丛中的一个乐子,从而思路游离注意到当时那个司机的诡异,我们之间,是不是根本就不会有交集了呢?

    ……

    “艾姑娘?”

    ……

    “alice?alice?你在想什么?”

    我一定神,发现餐桌上另外三个人都看着我,勋世奉甚至伸手过来,攥住了我的手指,让我回神。

    我,……

    我赶紧低头,嘴唇快速的说着,对不起。

    “没事,你别紧张。”大堂哥从金丝眼镜中露出和善的笑,“刚才爷爷知道你们还能在这里住几天,几天又是十五,问你们要不要陪他一起去伽蓝寺?”

    五老太爷忽然问勋世奉,“老四,你信的是洋教?”

    勋世奉点头。

    “能去庙吗?你们的那个耶稣上帝什么的,会不会劈了你?”

    勋世奉,“……”

    ……

    伽蓝禅寺建于公元196年,汉献帝建安年间,最早称为观音院。

    后来,几经兴衰,闯过兵荒马乱的年代,现在香火绵延。这里不收门票,不收平民百姓的香火钱,在大门外面也没有卖九重雪莲高香的老百姓。伽蓝寺的主持说过,黄金能再造金身,可是,三炷香也能礼佛。

    所以,来这里的善男信女们,每个人只需要到山门旁取三柱细细的檀香,在香花宝烛前点燃,在佛前跪倒,心无杂念,一样是无上供奉。

    ‘茶供’对伽蓝寺来说很重要,这是用以供养诸佛菩萨的仪式。用以拔济众苦,得无上智。当年,赵州禅师以‘吃茶去’三字接引学人,开启这一味禅茶的先河,千年来,无数人品味着这味茶,虽然这个大千世界,拥有万种繁华,可终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今天是十五,也是这一年的茶供。

    五老太爷到这里来,规格很高,虽然不至于让主持大和尚清场,可是也能让主持从禅房走出来,一起喝茶。我爷爷当年也喜欢过来找这个主持大和尚一起喝茶下棋,我在一旁观棋不语。多年未见,今天再看这个大和尚,还是那样清瘦,却依旧淡漠。

    五老太爷世家出身,信了一辈子马克思,最终,他还是隐约回归了他童年的信仰——佛教。

    他与主持谈论了一些佛经。

    我在一旁仔细听着。

    精妙的地方,还会笑。

    勋世奉坐在一旁,显得极为格格不入。

    他根本不喝清茶,也听不懂佛经。

    当时在谭酒桶的店里,老谭因为给他到了一碗清茶,差点自我羞愧到要切腹谢罪,可是,如今他进得山门,上有五老太爷这座泰山压顶,他对于清茶,自然是能喝要喝,不能喝也要喝。

    大和尚忽然问我,“姑娘因何不言语?”

    我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五太爷代为回答,“她工作太累,哑了嗓子。”

    大和尚,“姑娘是谁?”

    五太爷,“这个……,诶,勋家子孙的友人。”

    大和尚,“姑娘看着面善,可曾来过这里?”

    我比划了一下,想逃出手机打字,可是,一抹口袋,我身上穿着这条昂贵的丝裙,没有口袋,而我的手机也因为之前想要避开勋世奉而没有充电,放在酒店的包包当中。

    大和尚让人拿过来几张宣纸,一支毛笔,还有砚台,和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会写毛笔字,可我看了看周围,四周的人都很沉默的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自己滴水研磨。

    本来,我想要写‘没有来过’,可是,一想,这里是佛门重地,不打诳语,于是,我用毛笔蘸了一些,在纸上上写了四个小字:进过山门。

    写了几笔,发现笔力比之前差很远了,我这辈子没有系统练过字,手腕和手的力量差很多,所以控制毛笔的时候不是那么随心所欲,如果有人拿我现在的笔迹和之前的对比,一定看不出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大和尚微微点了点头,“姑娘喜欢喝茶,是吗?”

    我点头。

    大和尚,“为什么?”

    我写到:茶有三德。

    大和尚又问我,“何为三德?”

    我写到:坐禅不眠,积食消化,性\欲不发。

    大和尚,“姑娘信佛?”

    我信佛吗?

    原先我坚定的相信自己是无神论者,自从我见识冯伽利略这只神仙之后,我之前的模糊的信仰开始全面崩塌。

    于是我写到,少年时做过居士清课。

    大和尚,“有哪些?”

    我写到,焚香,煮茗,习静,寻僧,奉佛,参禅,说法,做佛事,翻经,忏悔,放生。

    大和尚最后双手合十,“姑娘与我佛有缘。”

    五太爷忽然笑骂大和尚,“不成,不成!这姑娘以后是要做我们勋家孙媳妇的人,怎么能说与佛祖有缘?这么年轻的闺女,难不成你让她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吗?”

    大和尚说,“有缘,未必就要出家修行。红尘中一样是修行,难道为人处世,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男欢女爱就不是修行吗?”

    五老太爷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

    这话……好像之前是我爷爷说过的。

    我听了,也不说话,低头卷好了宣纸,把纸笔还给他们。大和尚拿了一个开过光的小佛像给我,让我放在包包里,保平安的。

    吃过茶,五太爷要去上香。

    我们陪他过去。

    在大殿,供奉着佛祖释迦摩尼,燃灯古佛与弥勒。

    他很安静的上了香,回过神,递给我三柱细细的檀香,我也跪在垫子上,安静的拜了三拜,将香插到外面的香炉,最后,五老太爷居然还为我请了一朵蜡烛莲花,点燃,供奉在香炉旁的烛台上。

    勋世奉只在一旁看着,在这里他是异教徒,五老太爷并不勉强他改宗叛教。

    中午,我们在寺庙中吃了素斋,烧豆腐,蘑菇,还有清汤与米饭。勋世奉照例,一口未动,我怕在这里浪费食物他会遭天打雷劈,就把放在他面前的素斋也一起吃光。回去的时候,主持大和尚还送给我一盒子观音酥,让我在回去的车上垫饥。

    我(……!)

    其实我想说,我没有那么能吃,我为了保持身材,还是很努力的!不过,嗯,这个观音酥真好吃,普陀山都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回去的车程中,我时常叼出来一块,慢慢吃着。

    等我想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从早上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有吃的男人的时候,这一盒子观音酥,我已经吃掉了三分之一。

    勋世奉看着车窗外面。

    我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他转头看着我,我指了指点心,问他吃不吃?

    他摇头。

    中途,在我们经过一个超市的时候,我让司机停车,然后问保镖要了二百元现钞,到超市买了一块牛肉,还有洋葱,胡萝卜,青豆,土豆,牛奶,进口的新西兰黄油,黑胡椒粉,海盐。

    我们回到随园,我借用他们的厨房,给勋世奉做了一顿煎牛排,牛奶土豆泥,这似乎是他这一天中吃的第一顿饭。

    吃过饭,他的脸色好像好一些了,不那么苍白冰冷的吓人。

    其实,男人就和小孩子一样。

    饿了就会心情不好。有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他也会乱发脾气,要是真的计较起来,会气死活人的。

    他说需要好好谈一谈。

    我等他吃饱了,就在红木小院当中的椅子上坐好,我给他倒了一杯咖啡,并且,为了沟通,我专门找了一个本,还有钢笔。

    勋世奉看着我,“为什么要避开我。”

    我拿起钢笔就要写字,他忽然说,“为什么不用毛笔写?”

    我看了看他,拿着笔用英文写到:毛笔写英文很费力,毛笔只能写中文。

    他,“你换毛笔,我试着看。”

    五老太爷离休之后,在家里很喜欢练大字,并且大堂哥做领导的,毛笔字写的很异常出彩,这个随园到处可见文房四宝。

    于是,我从书房搬出来。

    自己滴水研墨。

    拿了一根细狼毫,在宣纸上用小楷写:我去国际医院,没有拿到药。我想,我们需要时间冷静一下。

    他看着我,“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摇头。

    我谨慎的想了想,我喜欢你,想要与你在一起,可是,我们之间远远没有达到结婚生子这么严肃的地步。所以,我想要想一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看清楚我写的是什么,勋世奉好看的蓝眼睛眯了一下。

    他点头,“好,我明白了。我给你时间。你需要多久?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我,……

    我写到,我不知道。

    “既然你也不知道时间,那么就算一个月好了。”勋世奉卷起来我的宣纸,也收走我的记事本,他说,“我当初收购华尔街邮报,从做出决定到收购成功,一共用了17天。对我来说,一个月可以决定一家价值数百亿的公司的生死存亡。alice,你毕竟不是愚蠢的女人,你不需要再多的时间,你说,对吗?”

    我手中没有宣纸,也没有记事本。

    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微微苦笑的坐在这里。

    一个月。

    30天后就要做出决定,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好母亲了吗?

    诶。

    我叹口气。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他终于开始做安全措施。

    虽然,晚上的时候他做的异常过分。

    他的动作猛烈到几乎要摇碎了我们身下这张古董千工床。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小意外,他使用保\险\套的手法很熟练,我曾经一度悄悄以为,他从来不会用那个玩意(……!)。

    清晨,我冲澡,被他透支一般恣意妄为的地方有些发红,可只要冲冲水就好,不用再承受把静液从身体中用泡沫揉出来那种辣辣的感觉。

    139

    我关上房门,到前面的院子转一转。

    清晨。

    还有一些薄雾没有消散。

    菜地里,有保姆和勤务人员正在收拾,他们浇水,锄草,两个大妈仔细挑拣了一些萝卜、小葱,还有辣椒,蒜、丝瓜什么的,放到竹子编的菜篮子里。我走过去,问他们可不可以也挑一些,得到同意之后,我弄了一些黄瓜、西红柿、还有胡萝卜和一些青色叶子菜,他们给拎到出房。

    这里在山坳里面,不方便外出,所以也不方便让人家再准备一些符合口味的东西,而且燕城这个地方很土,全城都没有新鲜烤制的全麦面包。不能再让某个本来吃饭就挑剔,现在更是什么都不想吃的男人继续饿肚子,所以只能给他弄一些口味清淡的凉拌面,幸好意大利那个穷乡僻壤也是还有橄榄油凉拌pasta的说,他应该吃过那个玩意,就应该还算可口的把燕城凉面吃进去。

    五太爷正在练太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人。马云和李连杰刚开始推广太极禅,可是五太爷已经练太极练了几十年了,据说,他现在能徒手打几个小伙子,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不是在吹牛,就是人家小伙子不和老人家一般见识。

    老太爷收了功,旁边保姆给他端了一个大缸子,里面放着茶水。

    他吸了一口,咕噜咕噜,吐掉,然后才慢慢喝了一口。

    他问我,“老四呢?”

    我比划一下,还在睡。

    我挺害怕他问我和勋家兄弟是怎么回事,不过老人家没有为难我。他点了点头,伸出胳膊,向前指了一下,说,“走,跟我到前面的鱼塘看看去。”

    他像是有话要说。

    我点点头。

    鱼塘就在山脚下。

    当时,勋世奉他们捧着他爷爷的骨灰从这里上祠堂,五老太爷与我就送到这里。这里的鱼塘是用山里引下来的冷泉水,专门用来养冷水草鱼。在这里,一条草鱼能长5、6年,肉很紧实,清蒸煲汤,都是上品。

    老头儿拿着一根拐杖,他站在鱼塘边上,看着水面上偶然才冒头的鱼嘴。他让人拿一个长柄渔网,从鱼塘里面网鱼。

    我在一旁看着。

    他忽然说,“我们家老四,……我管不了,谁也管不了。”

    我在他身后听着。

    “我三哥临终把那边的家族都交给他执掌,他权柄在手,别人都得听他的,他是谁的话都不听。只是……为了女人和兄弟闹翻,……”

    吴老太爷没有继续说。

    那边有人已经捞上来一条重12斤的草鱼,老头儿很高兴,直呼回家清蒸,就着这条鱼,他要吃三大碗米饭!

    这边看够风景,老人家往回走。

    我搀着他。

    他说,“我们老勋家娶妻求淑女,不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昨天在伽蓝寺,那个秃头大和尚对你称赞有加,虽然你不是出生在大家族里面,不过,就我自己来说,你来我们家做孙媳妇,我同意。诶,其实,我同意还是不同意,没人听我的。

    他爷爷活着的时候,老四还有一怕,现在,……我们家老四这个人,天赋异禀,少年得志。虽然我不懂他们做的生意,可是我也知道,他有钱,有的是钱。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有钱就是皇帝!他有钱,就有权。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女人跟着他,绝对过不了太平小日子。”

    我知道。

    五老太爷说的事情我都知道,就因为知道,所以才犹豫。

    ‘喜欢’这种感觉太微妙,因为弥足珍贵,似乎随时可以消逝,而一生过于漫长,不知道这样的感情是否可以支持着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走过剩下的几十年的时光。

    老人家让我回去,准备准备,一会儿过来,说他这里7点半开早饭。

    我先去厨房,把他们从菜园里面拎回来的新鲜蔬菜清洗干净,沥干水分,放在这里备用。然后,就找出全麦的面粉,和了一个面团,放在盆子里面让它自己醒一会儿,想要吃的时候,随时擀出来,下锅就好。

    我回去那个红木小院叫勋世奉起来。

    他已经开始办公。

    我让人把我的手机从酒店拿过来。

    手机恢复充电。

    我拿过来看了眼,一共是9个未接来电,|派派后花园|另外是7条短信,还有十几条从微信喊过来的语音信息。

    全部来自一个人——廖安!

    廖安通过各种信息通道告诉我一个重要的消息,——她从北京请来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可以帮助我们把眼前的困难完全摆平!

    我不知道她请了谁过来。

    奇怪的是,我的大脑中总是无限循环一个问句——你是猴子从北京请来的救兵吗?

    ……

    平心而论,柏淑涵beatrice真的不合适《野狗》这个角色。

    beatrice很美,她美的很安静,很精致,就像一朵钻石珠花,适合放在黑色丝绒的盒子里面,让人欣赏她的美丽。她生活条件极其优渥,所以她的人生从来没有缺乏这个词语,她的眼睛中也没有物欲,只有充沛的物质条件堆砌出来的纯真。

    我的新剧本《浮世》,那个女主角倒是很合适她。

    《野狗》的女主需要一种表面纯真,背后罪恶,撕裂的美貌,凄艳的绝望。

    这些,柏淑涵都没有。

    我给廖安回了一个短信,说我明天一早回剧组,有什么时候明天再说。

    廖安很快回给我,你要是不回来,大刑伺候!!

    我,你怎么回这么快,你不需要工作嘛?!

    也许是刚才看廖安的信息还有给她回消息太认真,一直到脖子后面有一些被轻咬的蛰蜇的感觉,我抬头,看到勋世奉。他的手指轻轻扣住我的下巴,让我抬头,被他亲了一下。

    他问我,“早上起那么早,做什么去了?”

    我想要在手机上打字,被他拒绝,他让我抬起头看着他,慢慢说,于是我说,陪五老太爷出去走走。

    “他对你说什么了?”

    我告诉他,太极禅,草鱼,还有你。

    “我?”

    勋世奉双眉有一种很微妙的动作,让他的情绪也显得很微妙。他坐在千工床那已经被保姆重新铺叠整齐的白色真丝床单上,双臂环绕,自己抱着手臂。

    “你们都说我什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在手机上打了四个字,齐大非偶。

    给他看。

    他看了看,还念出来,只不过,他那双深海一般的蓝色眼睛中露出一丝迷茫,他不说话,就这样看着我。

    我又在手机上打字,这是中国的成语,出自《左传》,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

    这个时候,保姆过来通知,说五老太爷前面要开饭了。

    我很不容易才对五老太爷他们解释清楚,说他们勋家的老四并不喜欢吃很有营养的凉拌辽参,也不喜欢吃放入薏米,淮山药,狗头枣,还有广东手工黄冰糖的米粥。

    哈!今天的甜点居然是阿胶芝麻核桃糕!

    如果有人向勋世奉解释什么是阿胶,为什么要用驴皮熬制阿胶,他绝对会把昨天吃的东西吐出来!

    我帮勋世奉做了新鲜的麻油蔬菜拌面。

    面条都是新鲜擀出来,现煮的,拌了蔬菜之后,五颜六色的,看着我挺馋的,五爷爷看着也吃了满满一大碗,他们都没有人吃今天厨师准备的早餐,满满的一大桌子菜只能暗自寂寞,我只能捧场的吃了一碗米粥。我一口面条都木有迟到,那些面条被他们彻底瓜分干净。

    吃饱早饭,五老太爷招呼我们跟着他一起进山。

    这片山林是原始次生林,据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火灾,把山都烧秃了,这片山林是大自然的力量,后来又长起来的。五爷在山上发现了温泉,他让人用肩背的方式,把石料弄到温泉上面去,磊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温泉池子。老人家也就在山里看看风景,他走到一片巨大的黑檀木林,就歇了歇,然后回去了。

    就我们两个人去泡温泉吗?

    感觉好像很诡异。

    勋世奉在前面走,他走了两步,见我没有跟过去,就停下,有些不悦的回身,冲着我伸出手,“过来。”

    我把手递出去,被他拉着,慢慢走着。

    鞋子踩在落叶上,有咔嚓咔嚓的声音,我们走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走到这个山林之间,几乎是原始的温泉边上。

    盛夏的早上,草木繁茂,微风习习。

    在几乎可以遮天蔽日的叶子下面,是缓缓冒着水汽的温泉池子,在旁边呆着,都能闻到温泉特有的一种味道。

    枝头上有密林中的鸟,正在栖息。

    知了拉着长音,一阵一阵的叫着。

    我从背包中掏出一罐可乐,递给他:渴吗,这个给你。

    ……

    被亲吻。

    可乐罐子没有抓住,咕噜咕噜滚远了一些,背包扔在温泉旁边的草地上,还压碎了一朵美丽的菟丝花。

    昨晚被他恣意妄为的身体现在还有些不适。

    不能再继续。

    我推了推他。

    他停下来动作。

    “我不会做过分的事情,不要乱动。”

    然后,再贴上来的吻是柔软的,脱下衣服,就这样互相抱着,泡进热热的温泉中。水温让昨天放纵过的身体感觉到眩晕,我的手臂支撑在旁边的石子堆叠成的边缘上,腰身被搂抱着,在水中窝在他的怀中。

    我有些迷糊。

    只是感觉,身体上一直被挑逗着,一直都是,从肩膀,手臂,到嘴唇,总是都温暖的亲吻,柔情蜜意的,来来去去。最后,还是被拉开了双腿,被进入,亲吻并不间断,就这样,以面对面的姿势做了两次,最后,不顾我的拒绝,他还是射在里面。

    我听见他情绪异常复杂用英文对我说,“那句成语,我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母亲对中文几乎一无所知,那个成语却是她唯一记住的典故。alice,想要拒绝我,你我身份差异不是理由。如果你真的不想与我在一起,再找一个使我信服的借口。在这之前,我所说的一个月的约定作废。”

    我枕在他的肩膀,侵入水中,感觉到细小的水波一层一层轻柔拍打着我们的身体。

    阳光从树叶缝隙中洒落。

    美丽的仿若身处梦境。

    140

    爬出温泉池,我穿衣服的时候,感觉手指都是软的。

    可是这里山风很大,不捂严实一些,怕着风。我等了一下,等手指自己不抖了,再一件一件拿过来。我背着勋世奉,听见身后是快速着装那种悉悉索索的声音。最后,我的内衣和爬山服都是他给我穿好的。

    看阳光,已经午后。

    拉过双肩包,打开。

    我的背包里面装了一些饼干,lay’s 薯片,那盒剩下的观音酥,还有两听可乐,一瓶矿泉水。

    我觉得很困,什么都东西都不想吃,硬被塞了两块观音酥,喝了一罐可乐,就摇头不吃了,勋世奉把剩下的东西都吃掉了。他吃的津津有味,他说,我们这样,很像一些媒体介绍的大学生在野餐。

    我问他,你上大学的时候,不与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他摇头,“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太忙,课程太忙,学费太昂贵,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印象,似乎每过一分钟,就花费上百美金。晚上睡觉都会惊醒,从床上坐起来,后背都是汗。”

    他头一次说这些事情,我看着他,问,那个时候,你13岁吗?

    “不,12岁。”

    不知道他12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25岁,那个时候,他已经拥有自己的科技王朝与金融帝国,并且,他也已经成为勋氏家族四少,手中握有权柄。

    我忽然问了一句,很多年,我一直想要问的问题。

    ——如果,你不回勋家,你会成为第二个马克扎克伯格吗?

    “不会。”勋世奉摇头,“不过,我想他会成为第二个arthur snow klug,我当年的名字,我随母姓。”

    一阵风吹过,温泉水潺潺的流淌着,从我们刚才起身的那个有些原始,不过很有味道的池子中转一个圈,就宛如白银在流淌,在繁茂的草地,野花,还有鹅卵石中蜿蜒几个弯,向东流淌而去。

    勋世奉的蓝钻一般的眼睛看着远处,很安静,像月光照耀在静静流淌的河流。

    这里很美,令人窒息,令时间冻结。

    仿佛《暮光之城》中,爱德华第一次站在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钻石般璀璨的光彩,彰显着他极致恐怖永恒的青春与美丽。

    我屈起膝盖,把脸埋在里面,闭上眼睛。

    好困。

    眼皮沉重的似乎挂着千钧秤砣。

    我被摇醒,就看见他收拾东西,把我们吃过零食的塑料袋,易拉罐,还有瓶子都放在我的双肩背包里面,他想了想,递给我,“给你。”

    我拿过来,背好。

    接着,想去弄两把水洗洗脸,清醒一下。

    他拦住我。

    他在我面前,转过身,后背对着我,微微弯腰,“上来,我背你回去。”

    我一愣。

    “把手被我,我背你回去。”

    ……

    我的手臂攀住他的肩膀,身体也贴了上去,整个人伏在他的后背上。

    他走的不满,却感觉很稳。下山的路上,一直都有脚踩着树叶的声音,很轻,伴随着山风,还有盛夏的鸟语花香。

    勋世奉有一个很宽阔的肩膀。

    这样的男人,担的起几万人的生计,千亿美金的财富,就是不知道,担不担的起一个女人的未来?